关于进行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统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标准定额站,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考试换证工作,根据省定额站鲁标定函[2003]5号《关于进行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全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自1997年以来,经省统一考试,取得《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在全市进行证书编号、登记备案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仿古园林工程专业的人员。
二、 各县市区定额站负责各辖区内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调查
统计、上报工作,市直和其他有关单位人员,由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调查统计。
三、 各单位要严格按附表内容认真填写,对取得多个专业资格
证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按照附表填写的内容要求完整填写。
四、 各县市区于6月20日前将调查、统计资料上报市工程建
设标准定额管理办公室;市直单位于6月10日前统一报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办。
附表1:潍坊市工程造价资格证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表2:潍坊市工程造价资格证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
二00三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潍坊市工程造价资格证人员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