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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可柱再次呼吁: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法》
   “地方政府或业主——建筑商——分包商——农民工,构成了一条建筑工程款的拖欠链。农民工不断遭欠薪,只是这一链条中的一环。”其源头一目了然。“回避——重视——解决,清欠工程款渐渐在进步。工程拖欠款最终解决,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治本之策是什么?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局长洪可柱接受记者专访时娓娓道来。   作为建筑业专家级企业家的洪可柱,拥有博士生导师和多家著名大学兼职教授头衔,因而,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也颇具理性和深度。只有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才能根本解决。目前的治欠成效只是出现一丝曙光,还不能说是艳阳天。洪可柱如是说。     拖欠工程款由来已久,先于《建筑法》的颁布,现在政府干预了,就认为法不如行政手段,其实不然。恰恰说明,法制建设是个漫长的过程。客观地究其原因,处在拖欠“链条”中端的建筑商也很无奈。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施工单位不垫资就没有工程可接,许多开发商还附加其他“霸王条款”,建筑商与开发商之间的地位和责任非常不对称。即使被欠款,施工单位往往也不敢打官司,因为标的大,这样不仅时间长、成本高,还会影响以后的业务。   洪可柱认为,深层次的原因首先是当前投资规模偏大。很多地方和单位不顾投资能力,盲目上项目,没钱办小事,小钱办大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超前工程等等,屡见不鲜。投资规模偏大的原因又在哪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投资审批制度已不复存在,但新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投资管理体制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投资主体往往并不充分考虑风险、成本和收益。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评价地方政府职绩体系的缺陷,导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投资难以回收等,势必造成工程款拖欠。   对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洪可柱形象地比喻为“双刃剑”,一方面,解决拖欠工程款有了一把“尚方宝剑”;另一方面,先期发放农民工欠薪,使被拖欠工程款尚未解决的施工企业也挨了一“剑”。希望对施工企业不要太苛刻,板子不要打在他们身上。他坦承,《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有作用同时也有限。强烈的行政手段对整治顽症见效快,但无助于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中央财政出现赤字还要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而地方政府围绕小康目标,展开新的一轮建设,资金有限还要有所作为,的确无能为力。由此可见,治本之策一是立法,二是财力。   洪可柱特别强调立法的重要性,现在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已超过GDP的40%,这么大一块经济总量,目前尚没一部法律来加以规范,因此,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法》刻不容缓。如果有了这部法律,就能从源头规范各种投资行为,包括工程款的问题,他已三次向全国人大提案要求制定这部法律,现在再次呼吁:尽快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法》。另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等也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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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洪可柱再次呼吁: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法》

       “地方政府或业主——建筑商——分包商——农民工,构成了一条建筑工程款的拖欠链。农民工不断遭欠薪,只是这一链条中的一环。”其源头一目了然。“回避——重视——解决,清欠工程款渐渐在进步。工程拖欠款最终解决,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治本之策是什么?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局长洪可柱接受记者专访时娓娓道来。   作为建筑业专家级企业家的洪可柱,拥有博士生导师和多家著名大学兼职教授头衔,因而,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也颇具理性和深度。只有拖欠工程款的问题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才能根本解决。目前的治欠成效只是出现一丝曙光,还不能说是艳阳天。洪可柱如是说。     拖欠工程款由来已久,先于《建筑法》的颁布,现在政府干预了,就认为法不如行政手段,其实不然。恰恰说明,法制建设是个漫长的过程。客观地究其原因,处在拖欠“链条”中端的建筑商也很无奈。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施工单位不垫资就没有工程可接,许多开发商还附加其他“霸王条款”,建筑商与开发商之间的地位和责任非常不对称。即使被欠款,施工单位往往也不敢打官司,因为标的大,这样不仅时间长、成本高,还会影响以后的业务。   洪可柱认为,深层次的原因首先是当前投资规模偏大。很多地方和单位不顾投资能力,盲目上项目,没钱办小事,小钱办大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超前工程等等,屡见不鲜。投资规模偏大的原因又在哪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投资审批制度已不复存在,但新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投资管理体制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投资主体往往并不充分考虑风险、成本和收益。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评价地方政府职绩体系的缺陷,导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投资难以回收等,势必造成工程款拖欠。   对于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洪可柱形象地比喻为“双刃剑”,一方面,解决拖欠工程款有了一把“尚方宝剑”;另一方面,先期发放农民工欠薪,使被拖欠工程款尚未解决的施工企业也挨了一“剑”。希望对施工企业不要太苛刻,板子不要打在他们身上。他坦承,《关于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通知》有作用同时也有限。强烈的行政手段对整治顽症见效快,但无助于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问题,中央财政出现赤字还要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而地方政府围绕小康目标,展开新的一轮建设,资金有限还要有所作为,的确无能为力。由此可见,治本之策一是立法,二是财力。   洪可柱特别强调立法的重要性,现在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已超过GDP的40%,这么大一块经济总量,目前尚没一部法律来加以规范,因此,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法》刻不容缓。如果有了这部法律,就能从源头规范各种投资行为,包括工程款的问题,他已三次向全国人大提案要求制定这部法律,现在再次呼吁:尽快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法》。另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等也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