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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违法分包行为如何准确认定及其对工程建设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的提高,这种形势下,建筑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同时也为工程规范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本文基于以上背景,首先对工程分包的必要性进行了简单的概述,然后对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界定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最后针对工程违法分包行为的危害进行了总结和进一步分析,希望本文的分析可以为同行人士的研究带来一些借鉴或者参考。  关键词:工程建设;违法分包行为;危害;认定    尽管目前的建设工程中一些利益是不正当的,但是承包人依然为了追求这些利益不惜违反道德,这样的现象层出不穷,承包建设工程的转包与分包是近年来比较典型的一种现象,同时这些行为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还会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这些违法行为的发生还会造成分包方、承包方、转包方之间形成违约、欠款等风险,进而造成大量的经济诉讼,这对实现建设工程承包人权利是非常不利的。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针对工程违法分包行为对工程建设带来的危害以及界定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    1 工程分包的必要性    1.1 弥补资源的不足。自从项目法施工在我国建筑行业得到推行以来,施工总承包企业便将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开来,经过多次重组和改革之后,自己的劳务队伍已经基本被剥离,在劳务作业的过程中一定要依靠外部力量,采取劳务分包的方式,这种方式使目前施工总承包企业通常都会采用的方式。大标段招投标方式在基建市场中得到大力推行以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劳力、技术以及设备等方面资源不足的矛盾得到了加剧,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分包规模化成为一种必然。例如铁路工程项目,一级的铁路建筑市场招投标划分一个标段目前已经发展到了上百亿元。在一些特定的工期条件下,甚至我国都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独立的将这种巨大的项目完成,因此,只能通过工程分包、联合施工的组合方式,才能按照预定的工期将工程项目完成。    1.2 对规模效益进行谋求。近年来工程成本在一路飙升,同时工程造价却一直在下降,很多施工企业产值利润少的可怜,这种情况下,只能利用分包的形式使规模扩张得到实现,用薄利高产的形式获得规模效益,推动企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本不具备在总承包范围内进行专项工程施工的能力,只能通过专业分包的方式,弥补自身在资源上存在的不足,同时还能承接一些不用独立完成的项目,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规模效益。此外,还有一些分项工程在由总承包方自行施工的时候是体现不出来任何优势的,甚至还有亏本的危险,为了避免风险,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分包是必然的选择。    2 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界定    2.1 是否对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相关管理机构进行设置。按照相关规定来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以后,如果没有在施工现场对相关管理机构进行设立,也没有派驻相应的人员,对工程施工展开具体的组织管理,那么就可以将其看做是转包行为。也就是说要想看是否属于工程转包行为,关键看是否在施工现场设置了一定规模的项目管理机构,同时看是否在管理机构中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如果没有对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进行设置,就可以将其定义成为工程转包。    2.2 是否按照合同进行工程分包。按照相关规定来看,发包人如果将工程分包给了一些不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承包人,或者没有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就将工程分包给他人,都被认定是违法分包。除此之外,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分包给他人,或者由专业分包单位将工程主体进行再分包的,这些都被认定为违法分包。总之,总承包人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分包给他人,就可以准确认定为违法分包。    2.3 是否由承包人提供工程主要材料。一般来说工程的所有设备与材料都应该是由承包人供应的,在劳务分包的过程中,设备与材料不能由劳务分包单位提供,因此如果设备和材料不是由承包人提供的,就可以将其认定是违法分包。    3 工程违法分包行为的危害    3.1 工程施工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工程违法分包行为并不是一次完成的,往往还需要进行再分包,并且在再分包的时候,转包人通常会凭借管理费的形式将工程费用扣除,这种情况下直接用于进行工程建设的费用就会大大减少,工程的最终实际承包人,往往会处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材料的品质就不会得到保证,进而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豆腐渣工程频频出现。    3.2 为工程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工程经过层层分包之后,承包人的利润空间会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在安全管理上的投入也会大打折扣,甚至将工程分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包工头,这样必然会在工程施工现场出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这时违规现象就会频频发生,从而为工程施工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会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    3.3 工程款拖欠问题严重。前手转包人如果收到管理费与工程款之后不能及时将其支付给转承包人,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会出现工程款拖欠问题,层层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很容易会出现,严重时甚至会出现包工头携款潜逃的现象。这种事件的发生不仅不能保证广大农民工的劳务收入,同时建设单位的经营管理也会受到影响,甚至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3.4 建设市场遭到扰乱。工程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导致一些资质比较高的企业长期参与投标,他们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转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这种情况下一些具有发展潜力但是资质略低一些的企业就被这种行为排除在了竞争之外。同时,一些根本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却因为挂靠、违法分包等形式进入到市场中,这种现象的存在极大的加剧了建筑市场中不良竞争的出现,建设市场的秩序遭受了严重的扰乱。    3.5 原有合同关系遭到严重破坏。承包人擅自将工程进行转包,原有的合同关系受到了破坏,合同的稳定性与严肃性也遗失殆尽。工程合同在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利用招投标程序和一些对应资质承包人订立合同,这时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严重 违背了发包人的意志,发包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合同关系也遭到了破坏,将会带来工程款支付拖欠、工程延期等一系列问题。    4 结语    综上所述,除上文中描述的几点危害驻外,在工程违法分包的过程中,通常还追随着行贿、受贿等合同诈骗罪、职务犯罪等经济犯罪现象,这些问题的发生同样会对整个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应该对违法分包行为进行准确的认定,使得相关单位明确认识到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才能保证建设工程行业的顺利发展。总之,只有充分保护承包人权利的实现,才能保证合同关系的约束力,最终对建设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进行维护。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参考文献    [1] 董淳锷.法律规避下的契约私人治理研究――以建筑工程违法分包现象为切入点[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1(2).    [2] 卢刚,严乐.关于建设施工中转包及分包若干问题的探讨[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    [3] 龚雪林.转包、分包和借用资质情形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分析――兼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有关效力规定[J].法律适用,2014(12).    [4] 申月红,刘佳.狠抓建筑市场监管 推进质量治理行动――专访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J].工程质量,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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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违法分包行为如何准确认定及其对工程建设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不断的提高,这种形势下,建筑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同时也为工程规范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本文基于以上背景,首先对工程分包的必要性进行了简单的概述,然后对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界定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最后针对工程违法分包行为的危害进行了总结和进一步分析,希望本文的分析可以为同行人士的研究带来一些借鉴或者参考。  关键词:工程建设;违法分包行为;危害;认定    尽管目前的建设工程中一些利益是不正当的,但是承包人依然为了追求这些利益不惜违反道德,这样的现象层出不穷,承包建设工程的转包与分包是近年来比较典型的一种现象,同时这些行为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还会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这些违法行为的发生还会造成分包方、承包方、转包方之间形成违约、欠款等风险,进而造成大量的经济诉讼,这对实现建设工程承包人权利是非常不利的。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针对工程违法分包行为对工程建设带来的危害以及界定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    1 工程分包的必要性    1.1 弥补资源的不足。自从项目法施工在我国建筑行业得到推行以来,施工总承包企业便将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开来,经过多次重组和改革之后,自己的劳务队伍已经基本被剥离,在劳务作业的过程中一定要依靠外部力量,采取劳务分包的方式,这种方式使目前施工总承包企业通常都会采用的方式。大标段招投标方式在基建市场中得到大力推行以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劳力、技术以及设备等方面资源不足的矛盾得到了加剧,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分包规模化成为一种必然。例如铁路工程项目,一级的铁路建筑市场招投标划分一个标段目前已经发展到了上百亿元。在一些特定的工期条件下,甚至我国都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独立的将这种巨大的项目完成,因此,只能通过工程分包、联合施工的组合方式,才能按照预定的工期将工程项目完成。    1.2 对规模效益进行谋求。近年来工程成本在一路飙升,同时工程造价却一直在下降,很多施工企业产值利润少的可怜,这种情况下,只能利用分包的形式使规模扩张得到实现,用薄利高产的形式获得规模效益,推动企业的发展。与此同时,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本不具备在总承包范围内进行专项工程施工的能力,只能通过专业分包的方式,弥补自身在资源上存在的不足,同时还能承接一些不用独立完成的项目,通过这种方式实现规模效益。此外,还有一些分项工程在由总承包方自行施工的时候是体现不出来任何优势的,甚至还有亏本的危险,为了避免风险,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分包是必然的选择。    2 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界定    2.1 是否对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相关管理机构进行设置。按照相关规定来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以后,如果没有在施工现场对相关管理机构进行设立,也没有派驻相应的人员,对工程施工展开具体的组织管理,那么就可以将其看做是转包行为。也就是说要想看是否属于工程转包行为,关键看是否在施工现场设置了一定规模的项目管理机构,同时看是否在管理机构中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如果没有对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进行设置,就可以将其定义成为工程转包。    2.2 是否按照合同进行工程分包。按照相关规定来看,发包人如果将工程分包给了一些不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承包人,或者没有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就将工程分包给他人,都被认定是违法分包。除此之外,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分包给他人,或者由专业分包单位将工程主体进行再分包的,这些都被认定为违法分包。总之,总承包人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分包给他人,就可以准确认定为违法分包。    2.3 是否由承包人提供工程主要材料。一般来说工程的所有设备与材料都应该是由承包人供应的,在劳务分包的过程中,设备与材料不能由劳务分包单位提供,因此如果设备和材料不是由承包人提供的,就可以将其认定是违法分包。    3 工程违法分包行为的危害    3.1 工程施工质量受到严重影响。工程违法分包行为并不是一次完成的,往往还需要进行再分包,并且在再分包的时候,转包人通常会凭借管理费的形式将工程费用扣除,这种情况下直接用于进行工程建设的费用就会大大减少,工程的最终实际承包人,往往会处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材料的品质就不会得到保证,进而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豆腐渣工程频频出现。    3.2 为工程安全带来重大隐患。工程经过层层分包之后,承包人的利润空间会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在安全管理上的投入也会大打折扣,甚至将工程分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包工头,这样必然会在工程施工现场出现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责任不明确的现象,这时违规现象就会频频发生,从而为工程施工安全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甚至会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    3.3 工程款拖欠问题严重。前手转包人如果收到管理费与工程款之后不能及时将其支付给转承包人,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会出现工程款拖欠问题,层层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很容易会出现,严重时甚至会出现包工头携款潜逃的现象。这种事件的发生不仅不能保证广大农民工的劳务收入,同时建设单位的经营管理也会受到影响,甚至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3.4 建设市场遭到扰乱。工程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导致一些资质比较高的企业长期参与投标,他们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转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这种情况下一些具有发展潜力但是资质略低一些的企业就被这种行为排除在了竞争之外。同时,一些根本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却因为挂靠、违法分包等形式进入到市场中,这种现象的存在极大的加剧了建筑市场中不良竞争的出现,建设市场的秩序遭受了严重的扰乱。    3.5 原有合同关系遭到严重破坏。承包人擅自将工程进行转包,原有的合同关系受到了破坏,合同的稳定性与严肃性也遗失殆尽。工程合同在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利用招投标程序和一些对应资质承包人订立合同,这时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严重 违背了发包人的意志,发包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合同关系也遭到了破坏,将会带来工程款支付拖欠、工程延期等一系列问题。    4 结语    综上所述,除上文中描述的几点危害驻外,在工程违法分包的过程中,通常还追随着行贿、受贿等合同诈骗罪、职务犯罪等经济犯罪现象,这些问题的发生同样会对整个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应该对违法分包行为进行准确的认定,使得相关单位明确认识到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才能保证建设工程行业的顺利发展。总之,只有充分保护承包人权利的实现,才能保证合同关系的约束力,最终对建设市场体系的健康发展进行维护。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参考文献    [1] 董淳锷.法律规避下的契约私人治理研究――以建筑工程违法分包现象为切入点[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1(2).    [2] 卢刚,严乐.关于建设施工中转包及分包若干问题的探讨[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    [3] 龚雪林.转包、分包和借用资质情形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分析――兼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有关效力规定[J].法律适用,2014(12).    [4] 申月红,刘佳.狠抓建筑市场监管 推进质量治理行动――专访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司长吴慧娟[J].工程质量,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