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加强签证管理降低工程造价
摘 要:文章针对目前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核过程中签证资料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工程签证管理的建议,以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关键词:工程签证;工程造价    工程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是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工程量增减内容核定的认证,是履行合同的补充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应坚持实事求是、签证内容与工程实际相符的原则。严格执行三方签证制度,所有的工程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合同内明确的(或经单位授权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三方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报备建设单位的授权项目章)方为有效。    1 加强签证管理的必要性    工程签证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工程签证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流程中的重要环节。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签证的的准确性、合理性、规范性对于提升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工程现场签证的审计监督,分析和评价签证管理的政策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对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活动进行合理评估并提出建议,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 目前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    2.1 更换站点未做设计变更,施工时直接以新站点替换原设计站点    如:某市2010年GSM第二期三阶段市电地线引入工程,该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施工67个站点,合同金额为400000元,实际施工65个站点,施工费528874元,超合同金额32.22%,合同中晋江大桥等21个站点与实际施工的宏源生态园等19个站点不一致,无相应的设计变更手续。    2.2 基站主体结构的工程变更,仅出具工程变更签证,未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纸,工程建设存在安全隐患    如:新塘杏坂二层全业务机房工程原设计图二层为雨篷,变更为设备平台,需在二层结构的①、③轴增设挑梁。改变原建筑结构,无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单,结构变更会涉及到结构安全问题,必须经得设计院同意出图后才可以变更,以免出安全事故后后果无人负责。    2.3 签证程序不合规,影响签证的真实性    事后补签证,对现场签证内容往往事后难以查证,影响签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因此对建设各方而言,都应尊重事实,施工企业应及时报请,监理及建设单位应及时核实把关做好记录,完善手续,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审计人员产生疑问的情况。    工程的签证手续不严谨,签证内容存在涂改现象,且涂改部分无相关人员签章。签证工作内容均有划改签证数量(既有划减也有划增)无签字、涂改液修改施工地点及材料型号未签字等现象,涂改部分无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签字字体不一致。抽样现场签证单,发现部分现场签证单内为项目经理手写签字,部分使用项目经理淡黑无框手写体私章,此类私章盖章效果与传统的用墨盖章效果不同,与复印或打印效果无显著区别,容易被施工队模仿冒用。    2.4 通过签证的形式补贴客观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的费用    溪美东山洋基站机房及30米单管塔工程,该基站位于公路边,实际并未产生二次搬运费,但在结算书中通过签证计取了20873元的二次搬运费,经现场访谈及勘察,因建设地点迁址移至公路边,原征地位置已开挖四个桩洞,签证中的二次搬运费是用于赔补施工单位这部分工作量,在相关签证材料中,监理人员未能对该补贴签证原因进行说明,未能对该部分工程量补贴金额的准确性进行测算。    签证时间拖延、事后补签证,签证内容含糊、描述不清造成签证内容无法核实,给施工单位机会有利可图。可能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同时在工程结算环节产生纠纷的法律风险。    2.5 竣工图和签证数据与现场不符,监理对签证内容未严格把关,影响签证的真实性    施工单位直接将设计图纸作为竣工图纸盖竣工章,监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监理职责,直接在图纸上签字,未对工程量真实性及准确性进行核实。如荆东工业区基站设备安装工程竣工图和签证工作量套用设计图,与实际现场情况不符。该站点设计图和竣工图见图1所示,其中RRU(图1标注3位置)安装6台,分别在机房左边前侧2台、左边后侧1台、右边前侧2台、右边后侧1台;综合柜(图1标注1位置)1台,安装在机房左前侧;工程电源引线均进入电源柜(图1标注2左位置)。本次审计经现场勘查,安装RRU和综合柜及电源引线与竣工图不一致,现场安装位置见下图2,其中安装RRU(图2标注3位置)6台,分别在机房左边前侧2台、右边前侧4台;综合柜(图2标注1位置)1台,安装的机房后侧右边;工程电源引线均进入电源柜(图2标注2右位置)。    3 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项涉及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系统性工作,其前期设计编制、方案选择,施工过程的签证管理阶段,施工后竣工资料编制等关键环节需要引起重点关注。现提出以下管理建议:    3.1 完善施工阶段管理制度,加强签证管理标准制定    收集现有的管理制度,签证管理方面文件仅有公司于2009年发布《基本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闽移行[2009]27号),且该签证管理办法适用于基建项目。针对通信工程的签证管理办法,无相应的签证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部和监理在现场签证方面无相应的理论指导,签证的个人随意性较大,签证质量得不到保证。    公司工程建设部应定期制订和发布工程现场管理相关办法和签证管理办法,建立现场签证模板,及时将相关办法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宣贯,必要时,组织监理单位进行集中授课培训,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随工人员和监理单位在履行现场监督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3.2 结合绩效考核,加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信用管理    根据目前签证中存在的问题,发现现均与施工单位有关,而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也存在不可推卸的工作失职,建议工程建设单位加强对工程服务类供应商的管理,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供应商考核,提升供应商服务质量。    依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建议工程建设部应加大对设计单位考核内容中“现场勘察”、“图纸”此类内容的评分标准权重,并将其重要性与设计单位进行宣贯,提高设计质量,优化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对建设地点的现场勘察对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有很大的影响,设计图纸绘制的准确与否对工程建设及工程造价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建议工程建设部应加大对监理单位考核内容中“人员数量、素质”、“质量检查”、“验收管理”此类内容的评分标准权重。建议通过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有效促进供应商履约守信,有利于督促隐患的整改落实,保证项目建设安全、质量、进度、稳定。    3.3 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定期交流培训    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公司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基本上同时兼任工程造价管理,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在签证时对造价控制管理考虑不周,签证盲目性强,亟需不断提高个人业务技术水平。同时,现场管理人员有现场签证的权力,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尽职尽责,在客观公正合理地对待施工单位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    4 结语    工程签证是结算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是施工现场第一线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的主要责任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事实求是的原则,做好工程现场签证,让签证真实反映工程的原貌。    如果项目负责人和监理人员不能在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对工程量高估冒算的风险进行及时、严格的控制,单靠处于第三道防线的审计人员进行最后审核,可能无法绝对保证工程造价得到全面、准确的核定,也无法杜绝由此造成的工程造价虚高的风险。
  • tag标签:
  • 最热文章: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专题 [汉威科技]中国工程院院士俞梦孙 工程量计价模式比较与分析 谈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概预算中的作 浅谈与外资企业的施工索赔办法 电力工程分包风险及应对分析 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影响因素及 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控制策略探索研 施工企业工程成本核算与控制研究 园林企业工程成本控制
  • 最新文章:中恒信每周培训——国标清单编制 中恒信热烈庆祝党建99周年 每周培训——结算审核中的注意事 中恒信组织观看二级造价工程师执 每周培训——政府咨询重点及工作 热烈欢迎市北区洛阳路街道办领导 聊城市民安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造价 热烈欢迎郑州地铁集团领导莅临指 汇编培训——安装部 中恒信参与崂山区建筑施工领域
  • 加强签证管理降低工程造价

    摘 要:文章针对目前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核过程中签证资料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工程签证管理的建议,以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关键词:工程签证;工程造价    工程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是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工程量增减内容核定的认证,是履行合同的补充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应坚持实事求是、签证内容与工程实际相符的原则。严格执行三方签证制度,所有的工程现场签证必须经施工合同内明确的(或经单位授权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三方共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报备建设单位的授权项目章)方为有效。    1 加强签证管理的必要性    工程签证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工程签证管理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流程中的重要环节。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签证的的准确性、合理性、规范性对于提升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工程现场签证的审计监督,分析和评价签证管理的政策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对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活动进行合理评估并提出建议,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 目前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    2.1 更换站点未做设计变更,施工时直接以新站点替换原设计站点    如:某市2010年GSM第二期三阶段市电地线引入工程,该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施工67个站点,合同金额为400000元,实际施工65个站点,施工费528874元,超合同金额32.22%,合同中晋江大桥等21个站点与实际施工的宏源生态园等19个站点不一致,无相应的设计变更手续。    2.2 基站主体结构的工程变更,仅出具工程变更签证,未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图纸,工程建设存在安全隐患    如:新塘杏坂二层全业务机房工程原设计图二层为雨篷,变更为设备平台,需在二层结构的①、③轴增设挑梁。改变原建筑结构,无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单,结构变更会涉及到结构安全问题,必须经得设计院同意出图后才可以变更,以免出安全事故后后果无人负责。    2.3 签证程序不合规,影响签证的真实性    事后补签证,对现场签证内容往往事后难以查证,影响签证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因此对建设各方而言,都应尊重事实,施工企业应及时报请,监理及建设单位应及时核实把关做好记录,完善手续,以免由于时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且可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审计人员产生疑问的情况。    工程的签证手续不严谨,签证内容存在涂改现象,且涂改部分无相关人员签章。签证工作内容均有划改签证数量(既有划减也有划增)无签字、涂改液修改施工地点及材料型号未签字等现象,涂改部分无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签字字体不一致。抽样现场签证单,发现部分现场签证单内为项目经理手写签字,部分使用项目经理淡黑无框手写体私章,此类私章盖章效果与传统的用墨盖章效果不同,与复印或打印效果无显著区别,容易被施工队模仿冒用。    2.4 通过签证的形式补贴客观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的费用    溪美东山洋基站机房及30米单管塔工程,该基站位于公路边,实际并未产生二次搬运费,但在结算书中通过签证计取了20873元的二次搬运费,经现场访谈及勘察,因建设地点迁址移至公路边,原征地位置已开挖四个桩洞,签证中的二次搬运费是用于赔补施工单位这部分工作量,在相关签证材料中,监理人员未能对该补贴签证原因进行说明,未能对该部分工程量补贴金额的准确性进行测算。    签证时间拖延、事后补签证,签证内容含糊、描述不清造成签证内容无法核实,给施工单位机会有利可图。可能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同时在工程结算环节产生纠纷的法律风险。    2.5 竣工图和签证数据与现场不符,监理对签证内容未严格把关,影响签证的真实性    施工单位直接将设计图纸作为竣工图纸盖竣工章,监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监理职责,直接在图纸上签字,未对工程量真实性及准确性进行核实。如荆东工业区基站设备安装工程竣工图和签证工作量套用设计图,与实际现场情况不符。该站点设计图和竣工图见图1所示,其中RRU(图1标注3位置)安装6台,分别在机房左边前侧2台、左边后侧1台、右边前侧2台、右边后侧1台;综合柜(图1标注1位置)1台,安装在机房左前侧;工程电源引线均进入电源柜(图1标注2左位置)。本次审计经现场勘查,安装RRU和综合柜及电源引线与竣工图不一致,现场安装位置见下图2,其中安装RRU(图2标注3位置)6台,分别在机房左边前侧2台、右边前侧4台;综合柜(图2标注1位置)1台,安装的机房后侧右边;工程电源引线均进入电源柜(图2标注2右位置)。    3 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项涉及工程建设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系统性工作,其前期设计编制、方案选择,施工过程的签证管理阶段,施工后竣工资料编制等关键环节需要引起重点关注。现提出以下管理建议:    3.1 完善施工阶段管理制度,加强签证管理标准制定    收集现有的管理制度,签证管理方面文件仅有公司于2009年发布《基本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闽移行[2009]27号),且该签证管理办法适用于基建项目。针对通信工程的签证管理办法,无相应的签证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部和监理在现场签证方面无相应的理论指导,签证的个人随意性较大,签证质量得不到保证。    公司工程建设部应定期制订和发布工程现场管理相关办法和签证管理办法,建立现场签证模板,及时将相关办法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宣贯,必要时,组织监理单位进行集中授课培训,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随工人员和监理单位在履行现场监督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3.2 结合绩效考核,加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信用管理    根据目前签证中存在的问题,发现现均与施工单位有关,而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也存在不可推卸的工作失职,建议工程建设单位加强对工程服务类供应商的管理,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供应商考核,提升供应商服务质量。    依据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建议工程建设部应加大对设计单位考核内容中“现场勘察”、“图纸”此类内容的评分标准权重,并将其重要性与设计单位进行宣贯,提高设计质量,优化设计方案。设计单位对建设地点的现场勘察对设计方案是否合理有很大的影响,设计图纸绘制的准确与否对工程建设及工程造价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建议工程建设部应加大对监理单位考核内容中“人员数量、素质”、“质量检查”、“验收管理”此类内容的评分标准权重。建议通过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有效促进供应商履约守信,有利于督促隐患的整改落实,保证项目建设安全、质量、进度、稳定。    3.3 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定期交流培训    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公司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基本上同时兼任工程造价管理,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在签证时对造价控制管理考虑不周,签证盲目性强,亟需不断提高个人业务技术水平。同时,现场管理人员有现场签证的权力,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要尽职尽责,在客观公正合理地对待施工单位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    4 结语    工程签证是结算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是施工现场第一线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的主要责任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事实求是的原则,做好工程现场签证,让签证真实反映工程的原貌。    如果项目负责人和监理人员不能在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对工程量高估冒算的风险进行及时、严格的控制,单靠处于第三道防线的审计人员进行最后审核,可能无法绝对保证工程造价得到全面、准确的核定,也无法杜绝由此造成的工程造价虚高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