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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现场签证应注意的问题
摘 要:工程签证,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它不仅在单位工程中影响工程成本,而且在工程造价管理中也存在着“三超”的隐患。目前工程现场签证签署十分混乱,应当签证的未签证,签证要素不全、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签署人、签署意见不全,也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规定的签证。如何把现场签证规范起来,把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承发包双方在工程现场签证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关键词:施工;现场;签证    随着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承发包双方当事人执业水平呈现良莠不齐的现象,为了各方的利益,使形成合同重要组成文件部分的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签署十分混乱,例如:表述不清、前后矛盾、互相扯皮等,造成工程结算审核时举步维艰,并且经常引起工程经济纠纷。从维护各个相关单位的利益的角度,我谈谈自己的观点,希望能与大家形成共勉。    1.建筑工程现场签证的涵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承包商在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现场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例如:(1)由于发包商的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窝工损失。(2)由于发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缓建或由于设计错误或设计变更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窝、返工等损失。(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非承包方造成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因此而引发的经济损失。(4)对于旧房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拆除项目、零星维修项目,没有任何正规的施工图纸,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维修成本的控制。(5)发包商安排的其他非图纸设计中的工作内容。    2.工程现场签证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2.1条描述:“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大家都应知道,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告诉我们,这些变更签证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大家要慎重对待。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材料代用等,其中“现场签证”的漏洞最多,管理比较困难,人为因素多,可能引起的争议也大。有些现场签证不准确,内容失真、失实,在工程结算时,经常会发现现场签证不尽规范的现象,不该签的内容盲目签,有些承包方还利用发包方当事人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虚报、多报工程量,从而达到增加工程造价的目的,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3.目前工程现场签证中存在的问题    3.1签证不规范    1)签证要素不全,签证内容存在较多缺项。例如:有的只说明有这么一回事,有的说了特征而不够全面,有的相关结算办法有时不够明确。2)签署人、签署意见不全。实际施工中,现场签证签名无意见,或盖章无责任人签字的签证,非合同约定的责任人签字的签证屡见不鲜,给最终的结算审核带来了很多的麻烦。一般情况下,现场签证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并签署意见,而且,签属人必须为施工合同约定的责任人才能生效。否则,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3.2应当签证的未签证,存在漏签现象    在工程结算时,经常发现,施工单位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项工程故意漏签。    3.3签证不及时    有一些施工单位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缺乏签证的意识,还有很多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性较强。施工中经常口头交代承包单位做些零星工程或发生一些零工,而承包单位因签证的意识比较淡薄,认为事后签证和事前签证一样,或者根本不办签证,既是发包方安排的事,自己也照做了,就不怕最后不给补签或结算价款,报决算时统统报上,到结算审计时再补签不迟。而到补签的时候矛盾就出来了,发包方会认为是承包商提供的免费服务;或者,时过境迁,根本记不起来。因而产生了纠纷,导致结算进展缓慢。    3.4前后矛盾、互相扯皮现象屡见不鲜    例如:工程的隐检的项目,同一内容在文字表述上和附图上互相矛盾。还有,同一工程有几个单位共同完成,各个单位的工作内容界限划分不明确,往往出现一件事情出现两个或多个单位都有签证的现象。    3.5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规定的签证    有些发包商没有配备专业工程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的手段,获得一些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规定的签证,例如,固定总价的某个工程,安装的设备、灯具等均按图施工,无数量增减,也无位置变换,而有配管配线工程量增加的签证,象这种签证是违反计价规则规定的,不能被认可。    4.工程现场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迫在眉睫,签署时要慎重对待,我从以下方面着手阐述一下工程现场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1)施工中,应分成避免签证、减少签证、规范签证三个层面控制。首先应尽量避免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尽早发现可能引发签证的诱因,采取措施减少签证的发生;发生了工程现场,我们就应规范签证的行为,不要在签证过程中犯错误。(2)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3)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避免由于事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4)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要尽可能做到详细,最好做到图文并茂,有条件,可以制作有尺寸标识的现场照片或录像资料,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定额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在办理签证单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5)无法套用定额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从严把握工程零工的签证数量。(6)对于采用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的合同内材料价格偏低的分项工程,而且此材料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并能满足使用功能,施工单位要求变更材料,重新签证材料价格的,应不予签证。该价格是施工单位自主报价,应由自己承担价格风险。(7)投标中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签证,要用专用术语描述,应写清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等,便于审计结算时核定。例如,装饰工程中套装门应明确是否包含五金配件、门锁及安装费等内容,铝合金、幕墙等的价格签证是综合单价还是全费用单价都应写清。在某工程审计结算中,有一关于暂定价材料铝合金窗户价格的签证如下:所有90系列5+9+5mm中空镀膜玻璃铝合金窗户,按320元/m2包死价纳入决算审计。何谓包死价?发承包发理解不一致,发包方说此价格为全费用单价,不再记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而施工单位坚持说是综合单价,因为投标时暂定价200元/m2记取了该部分费用。(8)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住宅工程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控制工程的非预算内成本支出。    5.结束语    总之,在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中,为了更好的发挥现场签证作用,承发包双方应多了解一些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服务于社会,把现场签证的内容形式规范起来,把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取得更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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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工程现场签证应注意的问题

    摘 要:工程签证,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它不仅在单位工程中影响工程成本,而且在工程造价管理中也存在着“三超”的隐患。目前工程现场签证签署十分混乱,应当签证的未签证,签证要素不全、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签署人、签署意见不全,也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规定的签证。如何把现场签证规范起来,把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承发包双方在工程现场签证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关键词:施工;现场;签证    随着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承发包双方当事人执业水平呈现良莠不齐的现象,为了各方的利益,使形成合同重要组成文件部分的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签署十分混乱,例如:表述不清、前后矛盾、互相扯皮等,造成工程结算审核时举步维艰,并且经常引起工程经济纠纷。从维护各个相关单位的利益的角度,我谈谈自己的观点,希望能与大家形成共勉。    1.建筑工程现场签证的涵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承包商在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现场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例如:(1)由于发包商的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窝工损失。(2)由于发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缓建或由于设计错误或设计变更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窝、返工等损失。(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非承包方造成的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因此而引发的经济损失。(4)对于旧房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拆除项目、零星维修项目,没有任何正规的施工图纸,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维修成本的控制。(5)发包商安排的其他非图纸设计中的工作内容。    2.工程现场签证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2.1条描述:“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大家都应知道,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这就告诉我们,这些变更签证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其他合同文件,大家要慎重对待。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材料代用等,其中“现场签证”的漏洞最多,管理比较困难,人为因素多,可能引起的争议也大。有些现场签证不准确,内容失真、失实,在工程结算时,经常会发现现场签证不尽规范的现象,不该签的内容盲目签,有些承包方还利用发包方当事人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虚报、多报工程量,从而达到增加工程造价的目的,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工作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3.目前工程现场签证中存在的问题    3.1签证不规范    1)签证要素不全,签证内容存在较多缺项。例如:有的只说明有这么一回事,有的说了特征而不够全面,有的相关结算办法有时不够明确。2)签署人、签署意见不全。实际施工中,现场签证签名无意见,或盖章无责任人签字的签证,非合同约定的责任人签字的签证屡见不鲜,给最终的结算审核带来了很多的麻烦。一般情况下,现场签证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并签署意见,而且,签属人必须为施工合同约定的责任人才能生效。否则,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3.2应当签证的未签证,存在漏签现象    在工程结算时,经常发现,施工单位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项工程故意漏签。    3.3签证不及时    有一些施工单位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缺乏签证的意识,还有很多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性较强。施工中经常口头交代承包单位做些零星工程或发生一些零工,而承包单位因签证的意识比较淡薄,认为事后签证和事前签证一样,或者根本不办签证,既是发包方安排的事,自己也照做了,就不怕最后不给补签或结算价款,报决算时统统报上,到结算审计时再补签不迟。而到补签的时候矛盾就出来了,发包方会认为是承包商提供的免费服务;或者,时过境迁,根本记不起来。因而产生了纠纷,导致结算进展缓慢。    3.4前后矛盾、互相扯皮现象屡见不鲜    例如:工程的隐检的项目,同一内容在文字表述上和附图上互相矛盾。还有,同一工程有几个单位共同完成,各个单位的工作内容界限划分不明确,往往出现一件事情出现两个或多个单位都有签证的现象。    3.5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规定的签证    有些发包商没有配备专业工程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的手段,获得一些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规定的签证,例如,固定总价的某个工程,安装的设备、灯具等均按图施工,无数量增减,也无位置变换,而有配管配线工程量增加的签证,象这种签证是违反计价规则规定的,不能被认可。    4.工程现场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迫在眉睫,签署时要慎重对待,我从以下方面着手阐述一下工程现场签证中应注意的问题:(1)施工中,应分成避免签证、减少签证、规范签证三个层面控制。首先应尽量避免签证,在施工过程中,尽早发现可能引发签证的诱因,采取措施减少签证的发生;发生了工程现场,我们就应规范签证的行为,不要在签证过程中犯错误。(2)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3)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避免由于事过境迁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4)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要尽可能做到详细,最好做到图文并茂,有条件,可以制作有尺寸标识的现场照片或录像资料,准确计算工程量。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套定额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在办理签证单时,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是否有重复,对重复项目内容不得再计算签证费用。(5)无法套用定额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从严把握工程零工的签证数量。(6)对于采用固定单价或固定总价的合同内材料价格偏低的分项工程,而且此材料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并能满足使用功能,施工单位要求变更材料,重新签证材料价格的,应不予签证。该价格是施工单位自主报价,应由自己承担价格风险。(7)投标中暂定价材料价格的签证,要用专用术语描述,应写清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等,便于审计结算时核定。例如,装饰工程中套装门应明确是否包含五金配件、门锁及安装费等内容,铝合金、幕墙等的价格签证是综合单价还是全费用单价都应写清。在某工程审计结算中,有一关于暂定价材料铝合金窗户价格的签证如下:所有90系列5+9+5mm中空镀膜玻璃铝合金窗户,按320元/m2包死价纳入决算审计。何谓包死价?发承包发理解不一致,发包方说此价格为全费用单价,不再记取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而施工单位坚持说是综合单价,因为投标时暂定价200元/m2记取了该部分费用。(8)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责、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住宅工程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控制工程的非预算内成本支出。    5.结束语    总之,在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中,为了更好的发挥现场签证作用,承发包双方应多了解一些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服务于社会,把现场签证的内容形式规范起来,把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取得更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