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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场签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为了发挥建设单位工程造价控制的主动性,减少建设单位因失误造成的损失,笔者结合自身审计工作实践,就工程签证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作如下探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签证增补项目过多。    有些项目因前期程序不到位,未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造成实际施工中变更项目过多;有些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临时修改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等,造成签证增补项目过多,投资超概算。     (二)签证程序不够规范。    有的项目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不全,手续不完整;有的项目签证的双方代表不是双方法人授权的指定人;有的项目签证过于随意,有的仅有签名,未表示肯定或否定意见;有的虽表示了“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了名,但与政策性规定相矛盾,这类情形在工程结算时极易产生漏洞。    (三)签证项目存在争议。    签证中某些项目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由于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结算审核时存在较多争议。如以下签证项目: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主要材料价格受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或政策性调整而需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合同工期延误造成的索赔等一些列问题。    (四)签证时间不够及时。    有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当遇到变更内容必须明确签证时,负责签证的人员不负责任,当时不办理,口头答应,事后回忆补办,甚至在审计过程中还在办签证手续,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缺少真实完整的第一手资料,在结算审核时争议较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五)签证内容不够完整。    有些项目记载不详,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计算费用的依据条件不足,用语不确切,无法计算应发生的费用。如:有的项目在工程量签证中没有附相应的图纸,也没有相应的工程量计算式,只有一个笼统的数值(机械挖土方增加费用10000元);有的签证项目记录不详细,没有说明原设计情况以及变更后对其他项目和工期的影响等;有的项目对材料签证的内容过于简单,没有说明所用材料的品牌、规格或是对一些隐蔽签证项目没有说明具体做法,详细尺寸等,从而造成实际可操作性差。    (六)签证项目不真实、不合理。    有些签证项目不真实。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在把关不严、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就随意签证,造成虚列变更事项、虚增工程量及虚报材料价格等。有些签证项目不合理。签证中某些项目已经包含在定额中(如:室内DN32以下钢管在施工定额中已包含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临时设施费中已包含临时围栏及简易住房的费用等),但甲方代表由于不了解定额知识,为乙方办理签证,造成重复计算;某些项目在原定材料能够满足需要的情况下,签证改用价格更高的材料,乙方通过调整价差,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二、对策分析    针对工程签证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就如何有效的规范其管理,发挥建设单位监管作用,减少造价控制的漏洞,提几点建议。    (一)加强前期准备工作,有效控制方案变更。    一方面,可以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初步设计,提高施工图设计质量,避免因前期准备工作不足而造成签证增补项目过多,投资超概算。另一方面有效控制好技术方案变更。对一些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必须征求设计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对其组织论证,并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确保方案修改后安全、经济、合理。     (二)提出规范化的要求,制定规范性的文件。    首先,规定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的签证权限,负责签证的双方代表,必须是双方法人授权的,而且是具有一定范围的。(如:属于设计范围的签证,由设计师签字,并经设计院盖章;除此以外的签证,需经承、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发包单位印章。)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签证,在工程造价中一律不予认可。其次,充分发挥业主在投资控制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出规范性的文件,确保工程签证做到格式规范、表述准确、范围明确,建设单位的签证意见做到详细周到、无歧意。    (三)充分利用施工合同,为结算审核提供依据。    施工合同是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结算的法律依据,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由于合同签订不够严谨,导致竣工结算时产生较大争议,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建设方可以利用合同专用条款对工程签证进行约定。如:合同中明确规定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另行签证;明确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的方法,特别是由于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所导致的风险范围以外单价调整的方法;明确工期延误的具体责任划分原则;明确现场签证最迟要在完工后的多少天内办理’,若不按规定执行,将视作施工方自动放弃该部分利益,建设单位有权拒签等。    (四)把握及时办理原则,杜绝事后追认现象。    为了正确核算工程造价,切实保护承发包方的合法权益,在施工现场签证中,对于任何一项签证都必须在时间性上经得起考验。这就要求在办理现场签证时应严格遵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时间,任何人不得无故延误.并制定出相应的工程签证流程表,对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有影像资料,便于事后发生争议查找依据。    (五)严格做好详细记录,力求签证完整无误。    工程签证不能笼统含糊其辞,要尽量做到详细。一方面,要明确内容、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等要素,从而保证签证内容的完整。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凡是对其他项目造成影响的(有些工程变更项目会同时引起某分项工程量增加而其他分项工程量减少,或是影响合同工期),还须加以注明;凡是涉及材料变更的要详细标明材料的品牌、规格等。另一方面要做好隐蔽工程签证。如:对签证中天棚龙骨的规格、地面防水防潮层的做法、灌注桩的深度,土壤的类型等隐蔽工程项目,要特别注意做好详细记录,做到深入实际,按实办理,以确保签证的准确无误。 ‘   (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确保签证真实合理。    首先,要求提高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明确规范承包商、监理、业主的职责,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对于那些不负责任的虚假签证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其次,要求管理人员要熟悉整个基建管理程序,加强对定额及造价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定的了解,把握住哪些项目已经包含在施工图预算或设计变更预算中,不属于现场签证范围。再次,要求管理人员控制好经济事项变更,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合理地办理签证。如:在原定材料能够满足需要的情况下,不随意更改材料,对于确有需要更改的,应在弄清楚材料种类的基础上,开展市场询价,从而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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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签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施工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在施工期间的各种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的真实记录和证实,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场签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为了发挥建设单位工程造价控制的主动性,减少建设单位因失误造成的损失,笔者结合自身审计工作实践,就工程签证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对策作如下探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签证增补项目过多。    有些项目因前期程序不到位,未按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造成实际施工中变更项目过多;有些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临时修改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等,造成签证增补项目过多,投资超概算。     (二)签证程序不够规范。    有的项目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不全,手续不完整;有的项目签证的双方代表不是双方法人授权的指定人;有的项目签证过于随意,有的仅有签名,未表示肯定或否定意见;有的虽表示了“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了名,但与政策性规定相矛盾,这类情形在工程结算时极易产生漏洞。    (三)签证项目存在争议。    签证中某些项目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由于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结算审核时存在较多争议。如以下签证项目: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主要材料价格受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或政策性调整而需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合同工期延误造成的索赔等一些列问题。    (四)签证时间不够及时。    有些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当遇到变更内容必须明确签证时,负责签证的人员不负责任,当时不办理,口头答应,事后回忆补办,甚至在审计过程中还在办签证手续,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发生的条件不符,数据不准,缺少真实完整的第一手资料,在结算审核时争议较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五)签证内容不够完整。    有些项目记载不详,含糊不清,模棱两可,计算费用的依据条件不足,用语不确切,无法计算应发生的费用。如:有的项目在工程量签证中没有附相应的图纸,也没有相应的工程量计算式,只有一个笼统的数值(机械挖土方增加费用10000元);有的签证项目记录不详细,没有说明原设计情况以及变更后对其他项目和工期的影响等;有的项目对材料签证的内容过于简单,没有说明所用材料的品牌、规格或是对一些隐蔽签证项目没有说明具体做法,详细尺寸等,从而造成实际可操作性差。    (六)签证项目不真实、不合理。    有些签证项目不真实。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在把关不严、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就随意签证,造成虚列变更事项、虚增工程量及虚报材料价格等。有些签证项目不合理。签证中某些项目已经包含在定额中(如:室内DN32以下钢管在施工定额中已包含管卡及托钩制作安装,临时设施费中已包含临时围栏及简易住房的费用等),但甲方代表由于不了解定额知识,为乙方办理签证,造成重复计算;某些项目在原定材料能够满足需要的情况下,签证改用价格更高的材料,乙方通过调整价差,从而获取高额利润。      二、对策分析    针对工程签证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就如何有效的规范其管理,发挥建设单位监管作用,减少造价控制的漏洞,提几点建议。    (一)加强前期准备工作,有效控制方案变更。    一方面,可以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初步设计,提高施工图设计质量,避免因前期准备工作不足而造成签证增补项目过多,投资超概算。另一方面有效控制好技术方案变更。对一些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必须征求设计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对其组织论证,并对其可行性进行分析,确保方案修改后安全、经济、合理。     (二)提出规范化的要求,制定规范性的文件。    首先,规定工程现场管理人员的签证权限,负责签证的双方代表,必须是双方法人授权的,而且是具有一定范围的。(如:属于设计范围的签证,由设计师签字,并经设计院盖章;除此以外的签证,需经承、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发包单位印章。)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签证,在工程造价中一律不予认可。其次,充分发挥业主在投资控制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出规范性的文件,确保工程签证做到格式规范、表述准确、范围明确,建设单位的签证意见做到详细周到、无歧意。    (三)充分利用施工合同,为结算审核提供依据。    施工合同是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结算的法律依据,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由于合同签订不够严谨,导致竣工结算时产生较大争议,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建设方可以利用合同专用条款对工程签证进行约定。如:合同中明确规定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另行签证;明确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的方法,特别是由于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所导致的风险范围以外单价调整的方法;明确工期延误的具体责任划分原则;明确现场签证最迟要在完工后的多少天内办理’,若不按规定执行,将视作施工方自动放弃该部分利益,建设单位有权拒签等。    (四)把握及时办理原则,杜绝事后追认现象。    为了正确核算工程造价,切实保护承发包方的合法权益,在施工现场签证中,对于任何一项签证都必须在时间性上经得起考验。这就要求在办理现场签证时应严格遵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时间,任何人不得无故延误.并制定出相应的工程签证流程表,对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有影像资料,便于事后发生争议查找依据。    (五)严格做好详细记录,力求签证完整无误。    工程签证不能笼统含糊其辞,要尽量做到详细。一方面,要明确内容、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等要素,从而保证签证内容的完整。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凡是对其他项目造成影响的(有些工程变更项目会同时引起某分项工程量增加而其他分项工程量减少,或是影响合同工期),还须加以注明;凡是涉及材料变更的要详细标明材料的品牌、规格等。另一方面要做好隐蔽工程签证。如:对签证中天棚龙骨的规格、地面防水防潮层的做法、灌注桩的深度,土壤的类型等隐蔽工程项目,要特别注意做好详细记录,做到深入实际,按实办理,以确保签证的准确无误。 ‘   (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确保签证真实合理。    首先,要求提高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明确规范承包商、监理、业主的职责,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对于那些不负责任的虚假签证相关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其次,要求管理人员要熟悉整个基建管理程序,加强对定额及造价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定的了解,把握住哪些项目已经包含在施工图预算或设计变更预算中,不属于现场签证范围。再次,要求管理人员控制好经济事项变更,结合实际情况,尽可能合理地办理签证。如:在原定材料能够满足需要的情况下,不随意更改材料,对于确有需要更改的,应在弄清楚材料种类的基础上,开展市场询价,从而合理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