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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
        一、正确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和内容,并给予定义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还必须遵守项目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涉及到: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部位,对外部群体景观、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响,如建筑物整体布局,道路、管线总体走向或高程,大面积地基处理,大面积路基路面结构,群体建筑立面效果,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变更等。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地质勘探单位未勘查到的地下防空洞,需要地基处理,或是由于市场资源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施工条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工程签证:指除施工图纸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其工程行为的发生与数量,是否予以计量与支付,应按合同原则及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几种情况。    由于工程的施工标段众多,工期紧迫,会出现许多交叉施工机会,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此项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就充分考虑,不得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受拆迁工作的影响干扰,承包单位在投标中就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不得签证。    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签证。    因工期紧迫,要求承包人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由此产生的设备闲置费用已考虑在施工合同总价中,不得签证。    二、明确规定工程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调、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各部门付诸实施。变更原则如下:    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    ②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认真地搞好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赶在施工前变更。    ③变更工作应在技术上可行,并全面考虑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对由此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合同范围内,更需慎重。    ④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且对总工期不产生影响。    ⑤变更后的项目不得降低使用标准。    ⑥对设计变更应详细记录,详细说明原设计情况、设计变更原因、内容及对其它专业的影响,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造价,并应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    2.签发设计变更应主意事项    在实施项目之前,要制定变更令的标准格式。变更令包括如下内容:    ①项目名称或合同号。    ②变更令编号和签发变更日期。    ③产生变更的原因和详细的变更内容说明:依据合同的哪一款发出变更令,变更工作是在接到变更令后立即实施,还是确定变更工作的费用后实施等。    ④先前变更产生的累计费用额,此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额,累计部分变更费用额。    ⑤分清设计变更的责任原因,确定费用承担方及承担额。    ⑥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签证。    ⑦变更令应附附件,附件包括:变更工作的工程量表、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和其它与变更工作有关的文件。    三、明确规定工程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严格签证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情况。    2.根据合同原则,严格审查各种签证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对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一次性增减项目造价在1万元以上的现场前证,在施工的同时必须有业主方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跟踪审查,其相应的工程量签证最迟在完工后的10天内办理好签认手续,如不按规定执行,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签。    3.严格按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签证。首先,需办理“合同外项目签证表”,并填写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编号,即签证依据。签证后,需办理“工程变更申请表”、“变更工程量清单”和“变更综合单价分析表”,并附上完整的支持材料。    4.严格遵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时间,不得无故延误,并制定工程签证流程表。    四、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一些措施    1.充分发挥业主在投资控制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承包商、监理、业主的职责,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2.提高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    3.做好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台帐,要求按月统计汇总上报。    4.合同中规定如果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完成量超过合同造价的10%以上时,发包人应另签补充合同,必须经合同双方确认方才有效。    根据以上几点内容,使我们的工程项目在“变”和“签”这两环节上加以控制,而不是到了工程竣工结算时再控制,从而做到了事前和事中控制以有效地控制了整个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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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

            一、正确理解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含义和内容,并给予定义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是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还必须遵守项目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涉及到: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部位,对外部群体景观、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响,如建筑物整体布局,道路、管线总体走向或高程,大面积地基处理,大面积路基路面结构,群体建筑立面效果,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变更等。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地质勘探单位未勘查到的地下防空洞,需要地基处理,或是由于市场资源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施工条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工程签证:指除施工图纸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的施工现场发生的实际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其工程行为的发生与数量,是否予以计量与支付,应按合同原则及项目的有关规定办理。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几种情况。    由于工程的施工标段众多,工期紧迫,会出现许多交叉施工机会,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规定,此项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就充分考虑,不得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受拆迁工作的影响干扰,承包单位在投标中就充分考虑这一因素,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增加,不得签证。    因赶工期而需要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签证。    因工期紧迫,要求承包人提前进入现场,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由此产生的设备闲置费用已考虑在施工合同总价中,不得签证。    二、明确规定工程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设计变更的签发原则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协调、经确认后由设计单位发出相应的图纸及说明,并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到各部门付诸实施。变更原则如下:    ①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    ②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之前就发现。认真地搞好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赶在施工前变更。    ③变更工作应在技术上可行,并全面考虑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索赔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对由此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合同范围内,更需慎重。    ④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且对总工期不产生影响。    ⑤变更后的项目不得降低使用标准。    ⑥对设计变更应详细记录,详细说明原设计情况、设计变更原因、内容及对其它专业的影响,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造价,并应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    2.签发设计变更应主意事项    在实施项目之前,要制定变更令的标准格式。变更令包括如下内容:    ①项目名称或合同号。    ②变更令编号和签发变更日期。    ③产生变更的原因和详细的变更内容说明:依据合同的哪一款发出变更令,变更工作是在接到变更令后立即实施,还是确定变更工作的费用后实施等。    ④先前变更产生的累计费用额,此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额,累计部分变更费用额。    ⑤分清设计变更的责任原因,确定费用承担方及承担额。    ⑥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签证。    ⑦变更令应附附件,附件包括:变更工作的工程量表、设计资料、设计图纸和其它与变更工作有关的文件。    三、明确规定工程签发原则及注意事项    1.严格签证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不予签证的情况。    2.根据合同原则,严格审查各种签证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杜绝事后追认的现象,对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一次性增减项目造价在1万元以上的现场前证,在施工的同时必须有业主方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跟踪审查,其相应的工程量签证最迟在完工后的10天内办理好签认手续,如不按规定执行,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签。    3.严格按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签证。首先,需办理“合同外项目签证表”,并填写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编号,即签证依据。签证后,需办理“工程变更申请表”、“变更工程量清单”和“变更综合单价分析表”,并附上完整的支持材料。    4.严格遵守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报批时间,不得无故延误,并制定工程签证流程表。    四、加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管理的一些措施    1.充分发挥业主在投资控制方面的龙头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承包商、监理、业主的职责,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相关人员的职责。    2.提高各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严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关。    3.做好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台帐,要求按月统计汇总上报。    4.合同中规定如果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完成量超过合同造价的10%以上时,发包人应另签补充合同,必须经合同双方确认方才有效。    根据以上几点内容,使我们的工程项目在“变”和“签”这两环节上加以控制,而不是到了工程竣工结算时再控制,从而做到了事前和事中控制以有效地控制了整个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