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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签证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摘要:现场签证最终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必须对施工现场签证进行有效控制,才能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  关键词:现场签证;控制;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是:“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施工条件变化大,不可预见因素多。”在工程结算阶段,影响单位工程造价的有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材料代用。其中“现场签证”的漏洞多,管理难,现场活动因素和可变因素多,结算争议大,而在工程承发包的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中,绝大部分采取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进行结算,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另外由于建设单位希望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施工单位为了争取更多的施工利润,这样就造成现场签证错综复杂,花样百出,人为的因素干扰着正常的施工管理,给工程结算造成很多困难。为此,现结合工程结算工作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现场签证应控制的范围    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作,是反映施工中遇到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签证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地基处理,基坑开挖后,发现地下古墓、管道、电缆或其他障碍物的处理。    2、工程已经开工,设计变更延后造成的损失。    3、停工损失: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或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的范围。如: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使人工、机械、模板、脚手架等停滞的损失;临时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的时间;由于甲方资金不到位,长时间中途停工,大型机械不能撤离的损失等。    4、工程需要的小修小改造成的工、料、机签证。    5、地下排水的处理所需人工、机械及材料的签证。    6、土方调配方案的改变:基坑土方的外运、回填及换填,土方运距的签证。    7、甲方供料造成的损失:如甲方供应材料由于包装破损或数量不足造成的亏方、亏吨,经甲乙双方测定的签证;甲方供应的构件,配件不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需要从新加工或修理的签证;甲方供应的设备不合格或有缺陷,需解体检查,或需增加配件加工的签证;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配件,现场已就位安装后,发现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而造成损失的签证。    8、材料、设备、构件的场外运输时发生的费用签证。    9、特殊情况下的场内二次搬运,由于场地狭窄,或因道路堵塞不通的签证。    10、续建工程的加工修理:甲方原发包施工的未完工程,委托另一个施工单位续建时,对原建工程不符合要求进行修理的签证。    11、工程特殊需要的机械租赁:如超越定额规定的大型施工机械,而需租赁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已经建设单位审查认定的大型施工机械租赁台班的签证。    12、备用机械台班的签证:根据工程施工不能间断的需要,甲方为防止停电而要求乙方备用的发电机台班的签证。    13、其他:上述范围以外的零星签证。    14、工程项目以外的签证:甲方在施工现场临时委托乙方进行工程以外的签证。    综上所述,活动因素和可变因素很多,所以必须加强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    二、目前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工地代表业务素质差,对建筑工程预算和有关经济管理法规不熟悉,该签证的问题只是口头承诺,不及时办理签证手续,直到工程结算时互相扯皮。有的对签证工作马马虎虎,不负责任,不能严格把关,造成多签重复签,造成建筑工程项目成本增加。    2、施工单位:(1)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有意扭曲定额规定的含义。钻建设单位代表不熟悉规定的“空子”。(2)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高估冒算。(3)以行贿手段骗取签证等。    3、应当签证的未签证。有一些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就应当及时办理。有很多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性较强,施工中经常改动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到结算时往往发生补签证困难,引起纠纷。    4、签证不规范。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5、违反规定的签证:有些业主没有配备专业工程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的手段,获得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这类签证也不能被认可。    三、现场签证应注意的问题    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它不仅在单位工程中影响工程成本,而且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着“三超”的隐患。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应注意以下问题:    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    2、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    3、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单 价要合理。    4、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    5、甲、乙双方代表应当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及时签证,及时处理。    四、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健全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与施工单位工地代表对口负责制。    2、对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工长等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经济管理工作的意识,加强对预算定额及有关法规的学习,使之既熟悉现场情况,又熟悉经济法规,以达到“是非清,责任明,签证有据,结算公正”,实事求是的办理签证手续。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倡廉洁奉公,反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4、加强对现场签证的审核,工地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对现场签证应逐一进行审核,对于不合理的签证应予以废除,做到既堵塞“漏洞”,又合理公正。    5、完善制订相应的制度来规范签证工作。    五、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中的作用    (一)现场签证是工程结算的根据    建安工程价款的结算形式,绝大部分采取施工图预算加签证进行结算。往往因为现场签证手续不完备或书面表达模棱两可,引起甲乙双方的争议,僵持不下,致使结算无法进行。主要表现在:(1)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预算外项目要结算,但无签证手续,引起建设单位工地代表与施工单位的争议,影响结算工作正常进行。(2)有些签证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无法取舍,工程结算难以进行。(3)有些项目甲、乙双方都认帐,但无签证手续,还需要重新组织协调,才能进行结算。    (二)现场签证是进行索赔的原始资料    施工现场的认定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应引起高度重视,否则会由此而引起索赔的发生。施工条件的变更是指未能预见的现场条件有本质的差异,使施工单位向甲方提出施工单价和施工时间的变更要求。例如,基础开挖后,发现流砂或淤泥层,需要对地基从新进行加固、改良。使造价提高,工期顺延。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只有做好现场记录资料和现场签证,才能及时、合理做出造价。    (三)现场签证是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工程造价等于合同价加合同价款调整额,合同价款调整额主要由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所决定。因此,现场签证是否得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程造价。由于现代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多、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此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由此可见为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很有必要对施工现场签证价格进行有效的控制。    总之,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在施工阶段,由设计图纸向实体转变的过程中实现的,是在特定的技术、质量、进度和预期成本等的前提下进行的,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其技术难度的复杂程度很高,对企业的发展很关键,所以要求企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在工作中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认真审核每一份签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积累资料、收集信息及不断地提高专业技能,才能适应企业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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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场签证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

    摘要:现场签证最终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必须对施工现场签证进行有效控制,才能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  关键词:现场签证;控制;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是:“综合性强,涉及面广,施工条件变化大,不可预见因素多。”在工程结算阶段,影响单位工程造价的有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即: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措施、材料代用。其中“现场签证”的漏洞多,管理难,现场活动因素和可变因素多,结算争议大,而在工程承发包的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中,绝大部分采取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进行结算,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另外由于建设单位希望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施工单位为了争取更多的施工利润,这样就造成现场签证错综复杂,花样百出,人为的因素干扰着正常的施工管理,给工程结算造成很多困难。为此,现结合工程结算工作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现场签证应控制的范围    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作,是反映施工中遇到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签证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1、地基处理,基坑开挖后,发现地下古墓、管道、电缆或其他障碍物的处理。    2、工程已经开工,设计变更延后造成的损失。    3、停工损失: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或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的范围。如: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停工使人工、机械、模板、脚手架等停滞的损失;临时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的时间;由于甲方资金不到位,长时间中途停工,大型机械不能撤离的损失等。    4、工程需要的小修小改造成的工、料、机签证。    5、地下排水的处理所需人工、机械及材料的签证。    6、土方调配方案的改变:基坑土方的外运、回填及换填,土方运距的签证。    7、甲方供料造成的损失:如甲方供应材料由于包装破损或数量不足造成的亏方、亏吨,经甲乙双方测定的签证;甲方供应的构件,配件不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需要从新加工或修理的签证;甲方供应的设备不合格或有缺陷,需解体检查,或需增加配件加工的签证;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配件,现场已就位安装后,发现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而造成损失的签证。    8、材料、设备、构件的场外运输时发生的费用签证。    9、特殊情况下的场内二次搬运,由于场地狭窄,或因道路堵塞不通的签证。    10、续建工程的加工修理:甲方原发包施工的未完工程,委托另一个施工单位续建时,对原建工程不符合要求进行修理的签证。    11、工程特殊需要的机械租赁:如超越定额规定的大型施工机械,而需租赁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已经建设单位审查认定的大型施工机械租赁台班的签证。    12、备用机械台班的签证:根据工程施工不能间断的需要,甲方为防止停电而要求乙方备用的发电机台班的签证。    13、其他:上述范围以外的零星签证。    14、工程项目以外的签证:甲方在施工现场临时委托乙方进行工程以外的签证。    综上所述,活动因素和可变因素很多,所以必须加强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    二、目前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工地代表业务素质差,对建筑工程预算和有关经济管理法规不熟悉,该签证的问题只是口头承诺,不及时办理签证手续,直到工程结算时互相扯皮。有的对签证工作马马虎虎,不负责任,不能严格把关,造成多签重复签,造成建筑工程项目成本增加。    2、施工单位:(1)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有意扭曲定额规定的含义。钻建设单位代表不熟悉规定的“空子”。(2)以少报多,蒙哄欺骗,高估冒算。(3)以行贿手段骗取签证等。    3、应当签证的未签证。有一些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就应当及时办理。有很多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性较强,施工中经常改动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到结算时往往发生补签证困难,引起纠纷。    4、签证不规范。现场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    5、违反规定的签证:有些业主没有配备专业工程投资控制人员,不了解工程造价方面的有关规定,个别施工单位就采取欺骗的手段,获得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这类签证也不能被认可。    三、现场签证应注意的问题    现场签证不可避免,它不仅在单位工程中影响工程成本,而且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着“三超”的隐患。因此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堵塞“漏洞”,把现场签证费用缩小到最小限度,应注意以下问题:    1、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要齐全。    2、预算定额内有规定的项目不得签证。    3、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数量要准确,单 价要合理。    4、现场签证要及时,在施工中随发生随进行签证,应当做到一次一签证,一事一签证,及时处理。    5、甲、乙双方代表应当认真对待现场签证工作,提高责任感,遇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及时签证,及时处理。    四、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1、健全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与施工单位工地代表对口负责制。    2、对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工长等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经济管理工作的意识,加强对预算定额及有关法规的学习,使之既熟悉现场情况,又熟悉经济法规,以达到“是非清,责任明,签证有据,结算公正”,实事求是的办理签证手续。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提倡廉洁奉公,反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    4、加强对现场签证的审核,工地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对现场签证应逐一进行审核,对于不合理的签证应予以废除,做到既堵塞“漏洞”,又合理公正。    5、完善制订相应的制度来规范签证工作。    五、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中的作用    (一)现场签证是工程结算的根据    建安工程价款的结算形式,绝大部分采取施工图预算加签证进行结算。往往因为现场签证手续不完备或书面表达模棱两可,引起甲乙双方的争议,僵持不下,致使结算无法进行。主要表现在:(1)施工单位对施工图预算外项目要结算,但无签证手续,引起建设单位工地代表与施工单位的争议,影响结算工作正常进行。(2)有些签证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无法取舍,工程结算难以进行。(3)有些项目甲、乙双方都认帐,但无签证手续,还需要重新组织协调,才能进行结算。    (二)现场签证是进行索赔的原始资料    施工现场的认定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应引起高度重视,否则会由此而引起索赔的发生。施工条件的变更是指未能预见的现场条件有本质的差异,使施工单位向甲方提出施工单价和施工时间的变更要求。例如,基础开挖后,发现流砂或淤泥层,需要对地基从新进行加固、改良。使造价提高,工期顺延。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只有做好现场记录资料和现场签证,才能及时、合理做出造价。    (三)现场签证是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    工程造价等于合同价加合同价款调整额,合同价款调整额主要由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所决定。因此,现场签证是否得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程造价。由于现代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较大,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型号规格多、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作出完整的预见和约定。此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也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价格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由此可见为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很有必要对施工现场签证价格进行有效的控制。    总之,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在施工阶段,由设计图纸向实体转变的过程中实现的,是在特定的技术、质量、进度和预期成本等的前提下进行的,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其技术难度的复杂程度很高,对企业的发展很关键,所以要求企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在工作中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认真审核每一份签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积累资料、收集信息及不断地提高专业技能,才能适应企业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