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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索赔管理
【摘 要】 本文介绍工程索赔的分类、工程索赔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做好索赔工作。  【关键词】 工程索赔;分类;注意事项;索赔工作     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工程产品的特点是工程量大、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品种多、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工程涉及到勘察设计、供应、施工、监理、质监、建设单位、政府执法监督等多个参建单位,且互相联系又互相影响。各方面技术和经济责任的界面常常很难明确分清。在实际工作中,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造成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索赔事件随之而生。所以从合同开始履行到合同终止都可能发生索赔事件。现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这段期间分别谈谈可能发生的索赔事件。    1 工程开工前期    1.1 项目前期应由业主提供的有关工程的相关手续、工程现场的“四通一平”、施工图纸、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项工作不到位,使施工单位无法进场或进场后无法施工,其责任在于业主。在实际过程中,及其容易发生由于业主提供的条件不利,降低施工效率而导致索赔。    1.2 工程临时征用的涉及当地道路、电力、水利等相关设施的更换或损坏,当地群众以各种理由干扰、阻挠工程施工。例如村道路、水渠排灌等。造成施工单位进场后无法正常施工,施工单位对停滞的人员、机械设备申请窝工损失费。    2 工程施工期间    2.1 工程设计阶段地质勘察不详细,设计中有很多设计不到位或不足之处,施工中发现原地质与设计不符等问题后,致使原图纸不能使用,需要变更。造成在等待图纸期间机械、人员的停滞,以及成型或材料报废的索赔。    2.2 设计中未能充分考虑当地老百姓的需要,当地老百姓或政府为了方便当地群众提出要求,或者是由于设计时粗糙,施工中出现了需要增加、减少或移位等,如果此时施工单位已进场做了准备工作或已经开始了施工,暂停施工等待图纸或转移施工地点,必然会导致的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    2.3 如果遇到工程施工环境气候恶劣,需要采取特殊施工,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也会导致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    2.4 由于业主、监理工程师指挥不当引起的工程索赔等。    3 工程施工后期     工程施工后期业主一般会要求赶工期,必然导致工程费用的索赔。    4 工程索赔的分类    4.1 合同内的索赔。根据承包商与业签订的合同,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另一方提出的补偿索赔。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工程建设涉及面广、不可预见的因素多,施工中增减工程项目令、改变材料、暂停或赶工期等。    4.2 地质气候。工程施工实际地质条件比招标文件提供的差,需要进行强夯、换土、打桩等处理而增加造价;以及实际施工环境气候恶劣,高温、寒冷,风、雨、砂尘频大等需要采取特殊施工,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而增加造价,发生工程索赔。    4.3 社会政治变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政府发布的物价、定额、取费,税费变化上涨增加工程造价;社会动乱、政治危机、政权异变影响工程正常持续进行、停工、延期等导致承包商利益损失,发生工程索赔。    5 工程索赔的处理方法    工程索赔作为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一项工作,不是对某一方的惩罚,而是属于对损失方的一种经济补偿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也是一种合法的维护权益的行为。    针对造成索赔的原因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对待,必须要遵循严格以合同作为依据、及时收集索赔资料的原则、按时递交或回复索赔意向书,使得索赔有据,索赔合理。    6 工程索赔的步骤    6.1 填写索赔意向书。应在28天内提出索赔要求提交索赔意向书,并将意向书上报、抄送相关单位。    6.2 索赔同期记录。在索赔起止日之间,应对索赔事件的发展进行同期记录,主要内窖包括:索赔事件发生缘由及过程,工程现场的情况,工期延误情况,工程损失情况,额外的工程花销及使用的机械、人员等,并由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出书面记录外,还应保存工程现场的照片及录像资料。    6.3 详纽隋况报告。索赔意向书递交之后,每隔一定时间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最新报告,内容应包含索赔事件当前的损失费用及其对工程造成的影响,并将相关索赔资料及证明上报有关单位。    6.4 最终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被合理解决以后,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业主及相关单位提交一份最终形式的索赔报告,并包含以下资料:①索赔的依据,包括合同以及法律的相关条例。②索赔申请表,包含索赔项目名称,索赔的证明材料,索赔的形式及索赔的起止日期。③批复的索赔意向书。④索赔事件说明,主要是对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⑤证明资料,所有索赔事件中涉及到得证明材料、计算资料以及图片等都应包含在内。    7 工程索赔的注意事项    精心做好引起工程索赔预防工作,就可以积极地预防索赔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在索赔的处理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7.1 注意工程索赔的时效。一旦发生索赔事件应及时进入索赔程序。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对索赔的时效作了如下规定:“索赔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和倒涎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末予答复或末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对于超出规定时效期限的索赔,有权拒绝。    7.2 及时收集和积累索赔的相关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通过资料和双方人员共同进行现场实测,并且签字确认。    7.3 分清责任,合理索赔。对实际发生的索赔事件,往往是合同双方均负有责任,对此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根据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的进行提出索赔事项和费用。    8 如何做好索赔    索赔和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做为施工单位要实现合同目标,取得索赔,争取自已应得利益,就必须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变更等进行更严格、更细致的管理,进而推动建筑行业管理的加强与提高。    索赔可以看成是合同管理的继续,是工程过程中解决双方合同争议的方法。不能积极有效地进行索赔,承包商会蒙受经济损失;而索赔过多过滥,承包商的信誉会受到损害,影响承包商的长远利益。所以,承包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更好的处理索赔。    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成功的前提是要签订一个有利于自身的合同。索赔的成败、索赔额的多少取决于合同本身的完善程度和合同中的表达方式。合同有利,则处于有利地位,在工程施工中无论进行索赔或反索赔都能有理有利。对于工程施工中不符合或违反合同的事件,要以合同条文作为判定的依据和标准,做到有条款可依。    在合同签订前,要通过对合同的审查和分析预测和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尤其对工程量、价格、工期等条件索赔补偿的可能性和先后程序等条款要特别的关注。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监督和跟踪管理,首先保证自身全面履行合同,不违约。并且监督和跟踪对方合同履行情况,一但发现不符合或出现争议的问题,应立即进行索赔处理。    工程实施中发生的变更可直接作为索赔条件,例如业主的指令提出的变更,会议纪要等引起的变更。承包商不仅直该积极落实变更。调整工程计划,而且要分析变更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变化,及时进入索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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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本文介绍工程索赔的分类、工程索赔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做好索赔工作。  【关键词】 工程索赔;分类;注意事项;索赔工作     工程索赔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或承包人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的义务,或者由于对方的行为以及无法防止的外因使权利人受到损失时而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工程索赔是双向的,包括施工索赔和业主索赔两个方面,一般习惯上将承包商向业主的施工索赔简称“索赔”,将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工程建设行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工程产品的特点是工程量大、投资大、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品种多、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工程涉及到勘察设计、供应、施工、监理、质监、建设单位、政府执法监督等多个参建单位,且互相联系又互相影响。各方面技术和经济责任的界面常常很难明确分清。在实际工作中,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造成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索赔事件随之而生。所以从合同开始履行到合同终止都可能发生索赔事件。现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这段期间分别谈谈可能发生的索赔事件。    1 工程开工前期    1.1 项目前期应由业主提供的有关工程的相关手续、工程现场的“四通一平”、施工图纸、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项工作不到位,使施工单位无法进场或进场后无法施工,其责任在于业主。在实际过程中,及其容易发生由于业主提供的条件不利,降低施工效率而导致索赔。    1.2 工程临时征用的涉及当地道路、电力、水利等相关设施的更换或损坏,当地群众以各种理由干扰、阻挠工程施工。例如村道路、水渠排灌等。造成施工单位进场后无法正常施工,施工单位对停滞的人员、机械设备申请窝工损失费。    2 工程施工期间    2.1 工程设计阶段地质勘察不详细,设计中有很多设计不到位或不足之处,施工中发现原地质与设计不符等问题后,致使原图纸不能使用,需要变更。造成在等待图纸期间机械、人员的停滞,以及成型或材料报废的索赔。    2.2 设计中未能充分考虑当地老百姓的需要,当地老百姓或政府为了方便当地群众提出要求,或者是由于设计时粗糙,施工中出现了需要增加、减少或移位等,如果此时施工单位已进场做了准备工作或已经开始了施工,暂停施工等待图纸或转移施工地点,必然会导致的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    2.3 如果遇到工程施工环境气候恶劣,需要采取特殊施工,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也会导致工程索赔事件的发生。    2.4 由于业主、监理工程师指挥不当引起的工程索赔等。    3 工程施工后期     工程施工后期业主一般会要求赶工期,必然导致工程费用的索赔。    4 工程索赔的分类    4.1 合同内的索赔。根据承包商与业签订的合同,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另一方提出的补偿索赔。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工程建设涉及面广、不可预见的因素多,施工中增减工程项目令、改变材料、暂停或赶工期等。    4.2 地质气候。工程施工实际地质条件比招标文件提供的差,需要进行强夯、换土、打桩等处理而增加造价;以及实际施工环境气候恶劣,高温、寒冷,风、雨、砂尘频大等需要采取特殊施工,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而增加造价,发生工程索赔。    4.3 社会政治变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政府发布的物价、定额、取费,税费变化上涨增加工程造价;社会动乱、政治危机、政权异变影响工程正常持续进行、停工、延期等导致承包商利益损失,发生工程索赔。    5 工程索赔的处理方法    工程索赔作为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一项工作,不是对某一方的惩罚,而是属于对损失方的一种经济补偿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也是一种合法的维护权益的行为。    针对造成索赔的原因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态度进行对待,必须要遵循严格以合同作为依据、及时收集索赔资料的原则、按时递交或回复索赔意向书,使得索赔有据,索赔合理。    6 工程索赔的步骤    6.1 填写索赔意向书。应在28天内提出索赔要求提交索赔意向书,并将意向书上报、抄送相关单位。    6.2 索赔同期记录。在索赔起止日之间,应对索赔事件的发展进行同期记录,主要内窖包括:索赔事件发生缘由及过程,工程现场的情况,工期延误情况,工程损失情况,额外的工程花销及使用的机械、人员等,并由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出书面记录外,还应保存工程现场的照片及录像资料。    6.3 详纽隋况报告。索赔意向书递交之后,每隔一定时间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最新报告,内容应包含索赔事件当前的损失费用及其对工程造成的影响,并将相关索赔资料及证明上报有关单位。    6.4 最终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被合理解决以后,承包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业主及相关单位提交一份最终形式的索赔报告,并包含以下资料:①索赔的依据,包括合同以及法律的相关条例。②索赔申请表,包含索赔项目名称,索赔的证明材料,索赔的形式及索赔的起止日期。③批复的索赔意向书。④索赔事件说明,主要是对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⑤证明资料,所有索赔事件中涉及到得证明材料、计算资料以及图片等都应包含在内。    7 工程索赔的注意事项    精心做好引起工程索赔预防工作,就可以积极地预防索赔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在索赔的处理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    7.1 注意工程索赔的时效。一旦发生索赔事件应及时进入索赔程序。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对索赔的时效作了如下规定:“索赔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和倒涎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末予答复或末对承包商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对于超出规定时效期限的索赔,有权拒绝。    7.2 及时收集和积累索赔的相关资料,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通过资料和双方人员共同进行现场实测,并且签字确认。    7.3 分清责任,合理索赔。对实际发生的索赔事件,往往是合同双方均负有责任,对此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根据合同规定公平、公正的进行提出索赔事项和费用。    8 如何做好索赔    索赔和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做为施工单位要实现合同目标,取得索赔,争取自已应得利益,就必须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变更等进行更严格、更细致的管理,进而推动建筑行业管理的加强与提高。    索赔可以看成是合同管理的继续,是工程过程中解决双方合同争议的方法。不能积极有效地进行索赔,承包商会蒙受经济损失;而索赔过多过滥,承包商的信誉会受到损害,影响承包商的长远利益。所以,承包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更好的处理索赔。    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成功的前提是要签订一个有利于自身的合同。索赔的成败、索赔额的多少取决于合同本身的完善程度和合同中的表达方式。合同有利,则处于有利地位,在工程施工中无论进行索赔或反索赔都能有理有利。对于工程施工中不符合或违反合同的事件,要以合同条文作为判定的依据和标准,做到有条款可依。    在合同签订前,要通过对合同的审查和分析预测和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尤其对工程量、价格、工期等条件索赔补偿的可能性和先后程序等条款要特别的关注。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监督和跟踪管理,首先保证自身全面履行合同,不违约。并且监督和跟踪对方合同履行情况,一但发现不符合或出现争议的问题,应立即进行索赔处理。    工程实施中发生的变更可直接作为索赔条件,例如业主的指令提出的变更,会议纪要等引起的变更。承包商不仅直该积极落实变更。调整工程计划,而且要分析变更造成的工期和费用的变化,及时进入索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