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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如何有效防止施工索赔
摘要:在现代社会中,建设单位遭到施工索赔的情况屡见不鲜。就此,笔者将在本文中分析造成施工索赔的主、客观原因,并提出5个有效防治施工索赔的对策,希望在各个建设单位面对施工赔偿时能够作为参考。  关键词:建设单位;施工索赔;对策    0引言    所谓施工索赔,是指承包商,即施工单位,在实施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的过程中,对于非其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等而向建设单位要求给予应有的损失赔偿的一种权利要求。施工索赔不是罚款,而是属于经济补偿行为。由于目前社会中的工程规模日益增大、复杂性日渐增强,施工赔偿似乎是建设单位难以避免的。而且一旦需要作出施工赔偿,对建设单位来说,无论在资金上还是声誉上都将会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止施工索赔。笔者将在此总结出造成施工索赔的一些主要原因,并提出防止施工索赔的可行对策。    1造成施工索赔的原因    1.1 主观原因造成施工索赔的主观原因,主要是指由人为疏忽等以人为主体而引起的各种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增加的原因。例如合同的缺陷、图纸更改等。具体表现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不严谨,合同中存在的一些错漏,甚至矛盾的条款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双方对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图纸等理解出现了偏差,双方观点不一致,造成施工停工或工期延长而引起费用增加。又如施工图纸、方案更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而造成施工单位返工和窝工使施工单位成本增加产生索赔。这些均是人为原因导致施工索赔的情况。    1.2 客观原因造成施工索赔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指地质条件、天灾人祸或外来不可抗力等等不被合同所包含的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增加的原因。具体的有施工条件的变化。这是指在施工中,特别是在土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当地往往存在一些不利的因素,会阻碍工程的顺利进行。当工程中出现了异常的恶劣条件,必定会引起施工索赔。    2防止施工索赔的对策    2.1 完善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为了将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做得尽可能完美,建设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请专业人士负责起草拟定,要保证该文件中不存在错误或遗漏,不存在歧义,不存在相互矛盾的条款。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要包含发、承包双方清晰的权责分配,尤其是对意外事件的责任分担以及损失承担方案;要保证合同双方对所有内容的理解一致,清楚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尽量减少部分条款的不合理、不必要变更,以免出现纰漏。从合同上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责,以避免日后工程中出现关于赔偿的争议时,被施工单位利用合同上的漏洞来索要赔偿。    2.2 提前考虑解决阻工事项:在施工中,难免出现建设单位考虑不周或计划不到位的情况,为了避免因建设单位的原因而导致施工单位进场后不能正常开工或施工受阻,建设单位应尽量提前考虑包括及时完成征地拆迁、完成设计图纸审查、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准备支付给施工单位的资金等方面的事项。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超前谋划,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阻工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可行的的措施方案。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改变原方案和计划,如果类似的情况确实无法避免,也应提前两周通知施工单位,以使施工单位有足够时间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施工单位因窝工或返工而提出索赔。    2.3 严格控制工程费用。工程的造价管理,是施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参考指标。有些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对施工的实际情况或市场的了解不足,在施工过程中故意使得施工费用超出预期,并据此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很多建设单位因而遭受损失。因此,建设单位一定要做好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在进行工程概预算时,建设单位要尽量优化资金利用的效率,要保证造价的合理性,不要因为造价过高而被施工单位滥用资金,也不要因为造价过低而引起被施工单位提出因费用增加申请施工索赔。    2.4 加大工程监督力度。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之后,建设单位应该立即着手开展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监管程序。为了避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而放慢施工进度甚至停工而造成工程延期和费用增加而造成施工赔偿,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每天都作工程进度报告,报告每天工程中的人力物力投入、工程进度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周和每月定期编写工程简报,分析和总结工程施工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也必须注意,除了及时地提醒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的情况之外,更应该加倍留意自己对施工过程所施加的影响。监理工程师不能无理干扰工程的正常进度,以免造成工程不必要的延期甚至停工,从而引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    2.5 合理利用反索赔。有的情况下,一个工程的延误,不能单独归咎于某一方的过失。工期延长、费用增加,可能是因为建设单位干涉过多或者将计划反复更改,但也有可能是施工单位准备不足、消极怠工。总而言之,建设单位应该在订立合同阶段就跟施工单位谈好关于施工进度耽误时,按各方所负责任大小进行追究的条款。建设单位可以在合同中注明施工单位提前完工给予奖励,延期完工将被罚款以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建设单位应该合理运用合同条款以及监督的权利。当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都有错时,双方应该对各自的错误负全责,并承担由其所引起的经济或者其他损失。当施工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要求建设单位赔偿的时候,建设单位应该合理利用施工简报、月报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及合同等资料约束施工单位,对其延误工程进度的行为进行谴责并提出索赔,以此保护建设单位自身的合法财产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3结束语    如果要从根本上有效防止施工索赔,建设单位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从自身出发,先努力将自己所负责的、所能做好的事项安排妥当。要好好利用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严格控制施工索赔事件的发生。即便索赔事件发生了,也要将索赔额度尽可能降低,将对自身的影响尽可能缩小,从而维护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参考文献:    [1]梁祖能.浅谈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J].大众科技,2011,(06).    [2]郭明良.施工索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建设,2011,(04).    [3]刘玺.浅谈我国施工索赔的起因及归责[J].价值工程,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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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现代社会中,建设单位遭到施工索赔的情况屡见不鲜。就此,笔者将在本文中分析造成施工索赔的主、客观原因,并提出5个有效防治施工索赔的对策,希望在各个建设单位面对施工赔偿时能够作为参考。  关键词:建设单位;施工索赔;对策    0引言    所谓施工索赔,是指承包商,即施工单位,在实施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的过程中,对于非其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等而向建设单位要求给予应有的损失赔偿的一种权利要求。施工索赔不是罚款,而是属于经济补偿行为。由于目前社会中的工程规模日益增大、复杂性日渐增强,施工赔偿似乎是建设单位难以避免的。而且一旦需要作出施工赔偿,对建设单位来说,无论在资金上还是声誉上都将会造成或多或少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止施工索赔。笔者将在此总结出造成施工索赔的一些主要原因,并提出防止施工索赔的可行对策。    1造成施工索赔的原因    1.1 主观原因造成施工索赔的主观原因,主要是指由人为疏忽等以人为主体而引起的各种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增加的原因。例如合同的缺陷、图纸更改等。具体表现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不严谨,合同中存在的一些错漏,甚至矛盾的条款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双方对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图纸等理解出现了偏差,双方观点不一致,造成施工停工或工期延长而引起费用增加。又如施工图纸、方案更改,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而造成施工单位返工和窝工使施工单位成本增加产生索赔。这些均是人为原因导致施工索赔的情况。    1.2 客观原因造成施工索赔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指地质条件、天灾人祸或外来不可抗力等等不被合同所包含的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增加的原因。具体的有施工条件的变化。这是指在施工中,特别是在土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当地往往存在一些不利的因素,会阻碍工程的顺利进行。当工程中出现了异常的恶劣条件,必定会引起施工索赔。    2防止施工索赔的对策    2.1 完善招标文件及合同内容。为了将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做得尽可能完美,建设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请专业人士负责起草拟定,要保证该文件中不存在错误或遗漏,不存在歧义,不存在相互矛盾的条款。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要包含发、承包双方清晰的权责分配,尤其是对意外事件的责任分担以及损失承担方案;要保证合同双方对所有内容的理解一致,清楚了解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尽量减少部分条款的不合理、不必要变更,以免出现纰漏。从合同上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责,以避免日后工程中出现关于赔偿的争议时,被施工单位利用合同上的漏洞来索要赔偿。    2.2 提前考虑解决阻工事项:在施工中,难免出现建设单位考虑不周或计划不到位的情况,为了避免因建设单位的原因而导致施工单位进场后不能正常开工或施工受阻,建设单位应尽量提前考虑包括及时完成征地拆迁、完成设计图纸审查、办理相关手续以及准备支付给施工单位的资金等方面的事项。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超前谋划,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阻工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可行的的措施方案。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改变原方案和计划,如果类似的情况确实无法避免,也应提前两周通知施工单位,以使施工单位有足够时间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施工单位因窝工或返工而提出索赔。    2.3 严格控制工程费用。工程的造价管理,是施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参考指标。有些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对施工的实际情况或市场的了解不足,在施工过程中故意使得施工费用超出预期,并据此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很多建设单位因而遭受损失。因此,建设单位一定要做好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在进行工程概预算时,建设单位要尽量优化资金利用的效率,要保证造价的合理性,不要因为造价过高而被施工单位滥用资金,也不要因为造价过低而引起被施工单位提出因费用增加申请施工索赔。    2.4 加大工程监督力度。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之后,建设单位应该立即着手开展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监管程序。为了避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而放慢施工进度甚至停工而造成工程延期和费用增加而造成施工赔偿,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每天都作工程进度报告,报告每天工程中的人力物力投入、工程进度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每周和每月定期编写工程简报,分析和总结工程施工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也必须注意,除了及时地提醒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的情况之外,更应该加倍留意自己对施工过程所施加的影响。监理工程师不能无理干扰工程的正常进度,以免造成工程不必要的延期甚至停工,从而引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时间和金钱上的损失。    2.5 合理利用反索赔。有的情况下,一个工程的延误,不能单独归咎于某一方的过失。工期延长、费用增加,可能是因为建设单位干涉过多或者将计划反复更改,但也有可能是施工单位准备不足、消极怠工。总而言之,建设单位应该在订立合同阶段就跟施工单位谈好关于施工进度耽误时,按各方所负责任大小进行追究的条款。建设单位可以在合同中注明施工单位提前完工给予奖励,延期完工将被罚款以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条款。建设单位应该合理运用合同条款以及监督的权利。当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都有错时,双方应该对各自的错误负全责,并承担由其所引起的经济或者其他损失。当施工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要求建设单位赔偿的时候,建设单位应该合理利用施工简报、月报和监理工程师通知及合同等资料约束施工单位,对其延误工程进度的行为进行谴责并提出索赔,以此保护建设单位自身的合法财产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3结束语    如果要从根本上有效防止施工索赔,建设单位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从自身出发,先努力将自己所负责的、所能做好的事项安排妥当。要好好利用自己所拥有的权利,严格控制施工索赔事件的发生。即便索赔事件发生了,也要将索赔额度尽可能降低,将对自身的影响尽可能缩小,从而维护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参考文献:    [1]梁祖能.浅谈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J].大众科技,2011,(06).    [2]郭明良.施工索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华建设,2011,(04).    [3]刘玺.浅谈我国施工索赔的起因及归责[J].价值工程,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