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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设中施工索赔行为分析
【摘 要】 索赔作为一种重要的合同行为,对合同的履行结果影响巨大。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成功的索赔不仅可能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带来可观的利润,不管是承包方还是发包方,都应正确对待索赔。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除了承包人自身原因之外,还会因发包人原因而导致停工,较为常见的发包人原因包括设计变更多、图纸错误、供图滞后、提供的测量点不准确或不及时、不能及时供应设备材料、管理机构无法正常运行、不能按照提供前期附属工程、未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筹措资金不及时或不足、项目报建申批未完成等,给承包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合理利用施工索赔,是承包人保证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本文通过施工索赔内容、注意事项以及实际案例来对索赔行为进行分析。  【关键词】 建筑工程建设;发包人原因;施工索赔行为;分析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施工索赔是错综复杂、涉及面广的承包人。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因发包人原因而出现的施工索赔行为也屡见不鲜。因此,承包人应深入研究施工索赔的方法与依据,特别是发包人原因而导致的停工索赔。    一、工索赔行为概述    (一)施工索赔原因    1、合同的其中一方违反合同内容,未能正确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制定的相关责任与义务。    2、合同存在技术规范、设计图纸错误或是相应条款矛盾错误、条文不完善等合同缺陷。    3、合同产生变更。    4、施工现场环境产生变化,如自然条件、物价、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出现变化等。    5、包括战争、洪水、地震、自然气候条件在内的不可抗力因素。    6、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    (二)施工索赔内容分析    1、延期索赔。在处理这一类索赔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导致工期延长或延误的影响因素属于非承包人本身的原因;(2)如果是由于客观原因(如不可抗力、外部环境变化等)造成的工期延长或延误,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可以批准承包人延长工期,但不会给予费用补偿;(3)如果是属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或延误,则承包人除应得到工期补偿外,还应得到费用补偿;(4)如果是根据网络计划(网络图)处理此类索赔,则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但如果其延误时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只能得到费用补偿。以上这些原因要求延长工期,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反之亦然。    2、加速索赔。通常情况下是因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将施工进度加快,从而使工期缩短,使承包人在财力、物力、人力上都产生额外开支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3、变更索赔。因发包人指令,改变施工顺序、修改设计、增加附加工程、减少或增加工作量等,使费用成本增加且工期延长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起施工索赔。    4、终止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等使工程被迫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因此受到经济损失时,可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索赔要求。    5、不可抗力事件索赔。所谓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几种情况:无法控制的、合同签定前无法进行合理防备的、在事件发生后无法合理克服或避免的、主要归因不在他方的,导致承包人产生损失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6、其他索赔。包括因政策法令变化、物价变化、汇率变化、货币贬值等而引发的索赔行为。    (三)前提条件    施工索赔的合理性与成立与否,与之三个前提条件紧密相关,也就是说在发生施工索赔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 承包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与程序范围内,将索赔报告与索赔意向提交于发包人。    2、 导致工期损失或费用增加的原因,在合同约定内容里不属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或行为责任。    3、 参照合同内容,发生的事件已经导致承包人在工程上受到直接工期损失或是已经产生额外支出。    (四)注意事项    1、总述。应在施工索赔文件中对索赔事项产生的过程与日期、承包人为此项索赔事件付出的额外支出与努力以及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进行概要论述。    2、论证。论证部分在整个索赔报告中有着关键的作用,论证的目的就是阐明索赔权的归属,决定了此项索赔能否实现。    3、索赔计算。这部分是承包人根据自身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已经产生的工期损失或是额外支出的具体款项。    4、证据。承包人所引用的各个证据的可信程度与效力应予以重视,对于关键性的证据资料应附加确认件或以文字说明作为补充。    二、建筑工程施工索赔实例分析(一)    (一)工程概况    某工程项目主体建筑物的长、宽、高分别为168米、48米与24米,总面积48400平方米,属全地下室、五层框架结构,地下室底板厚度为400毫米,基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为C35,框架板、梁、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则为C30,板的厚度范围在120至150毫米范围内。该工程施工期间以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依据,选择的是土钉墙基坑围护式结构,靠近市政管网的部分以120根直径为1000*12000毫米的水泥搅拌桩为主,共计1320立方米。建筑基坑的排水方式则为轻型井点降水方式,并以加气混凝土的砌块作为内外墙,屋面分项利用3毫米的APP防水材料,门窗位置则使用铝合金A80系列。    (二)施工索赔事件分析    2004年8月该工程正式开工,在土方开挖的过程中,发生了两项事件导致工期产生较长时间的拖延。首先是在开挖过程中出现在地质勘探时并没有被探明的孤石,后期在孤石排除时,工期被拖延。二是在开挖时,遭遇季节性大雨、特大暴雨达数十天之久,导致山洪爆发,使已施工的基础、现场施工用房、管网、临时道路等设施塌陷,现场施工材料与施工设备有部分被损坏,承包人受伤的施工人员有数人。在雨停后,承包人又花费了许多工时用以恢复施工条件与清理施工现场。   该工程于2005年6月结构封顶完成,又因发包人未确定该工程使用用途,造成设计方案待修改,迫使工程项目缓建,在这期间,发包人数次向承包人口头通知停工,但要求承包人仍在现场待命,不得撤出,表示随时可能恢复施工。然而最终因设计方案通不过而导致工程停工时间长达3个月,共计90天停工天数。    (三)索赔款项计算    1、因孤石处理而产生的施工索赔。属于有经验的承包人在事先无法对其进行有效预估的地质条件出现的改变,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同时应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费用补偿与工期顺延。    2、因天气条件出现变化而产生的施工索赔。季节性大雨属于有经验的承包人在事先能够被合理预估的因素,故承包人应在合同制定的工期内有所考虑,因此此项事件承包人所损失的费用与时间得不到索赔依据支持。而针对引发山洪的特大暴雨事件,则属于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事先预估的因素,索赔标准应以不可抗力事件为准。塌陷的施工基础、施工用房、管网与现场临时道路以及损坏的施工材料,再加上承包人进行的施工现场清理与条件恢复等损失应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而施工人员受伤、施工设备受损并由此而产生的设备闲置、人员窝工等损失则应是承包人负责承担,另外该工程工期也不得不延后。    3、因发包人停工要求,而使承包人在停工期间受到的相应损失,这些损失必须经过承包人、发包人与审计部门协商认可后,得出解决方案:    首先是人工补偿。由于承包人管理人员应发包人要求仍然在现场随时等待开工指令,因此实际到手的人工费用补偿应是60元/天*90/天*10人,共计54000元    其次是水电费与房租。在工程停工期间水电费与房租应按照现场实际情况为基础,按实际的付款凭证单进行计算,其中水电费为10860元,房租费用则是15000元,共25860元。    三是停工期间脚手架的费用。脚手架钢扣费用,为13500元,钢管费用为27000元,共计40500元。    合计三项费用的总数为120360元。    结 语: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是一项繁琐的工作,期间会因各种因素影响而导致工程停工、窝工等问题,导致工期、费用索赔很普遍。    因此,承包人应首先做好索赔资料收集准备工作:1)工地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等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以便查找。4)做好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包人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和口头指示分类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货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账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定的财务决算表。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的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账单(工程付款单)等,均需归类保存入档。以上九项资料是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承包人必须保管好;否则,索赔无依据,一切都是空谈。其次,要求索赔人员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施工技术以及合同协议,同时具有较高的索赔理念及能力,主动创造索赔机遇。再次,就是处理好同发包人与监理的关系,要注意谈判的技巧,这是索赔谈判成功的重要因素。    索赔工作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应重视索赔,知道索赔、善于索赔。必须做到理由充分、证据确凿、按时签证、讲究技巧,并把索赔工作贯穿于整过施工过程中。同时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参考文献    [1] 洪五一.工程项目索赔实例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3)    [2] 张红荣.浅谈窝空,停工,赶工索赔方式方法探讨.[J].青年文学家.2011(16)    [3] 单正英,朱陆明.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延期开工的施工索赔实例.[J].现代经济信息.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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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建设中施工索赔行为分析

    【摘 要】 索赔作为一种重要的合同行为,对合同的履行结果影响巨大。索赔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工期和最终成本,成功的索赔不仅可能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还可能带来可观的利润,不管是承包方还是发包方,都应正确对待索赔。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除了承包人自身原因之外,还会因发包人原因而导致停工,较为常见的发包人原因包括设计变更多、图纸错误、供图滞后、提供的测量点不准确或不及时、不能及时供应设备材料、管理机构无法正常运行、不能按照提供前期附属工程、未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筹措资金不及时或不足、项目报建申批未完成等,给承包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合理利用施工索赔,是承包人保证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本文通过施工索赔内容、注意事项以及实际案例来对索赔行为进行分析。  【关键词】 建筑工程建设;发包人原因;施工索赔行为;分析    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或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在实际工作中施工索赔是错综复杂、涉及面广的承包人。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类因发包人原因而出现的施工索赔行为也屡见不鲜。因此,承包人应深入研究施工索赔的方法与依据,特别是发包人原因而导致的停工索赔。    一、工索赔行为概述    (一)施工索赔原因    1、合同的其中一方违反合同内容,未能正确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制定的相关责任与义务。    2、合同存在技术规范、设计图纸错误或是相应条款矛盾错误、条文不完善等合同缺陷。    3、合同产生变更。    4、施工现场环境产生变化,如自然条件、物价、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出现变化等。    5、包括战争、洪水、地震、自然气候条件在内的不可抗力因素。    6、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更换某些材料、采取某些措施等。    (二)施工索赔内容分析    1、延期索赔。在处理这一类索赔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导致工期延长或延误的影响因素属于非承包人本身的原因;(2)如果是由于客观原因(如不可抗力、外部环境变化等)造成的工期延长或延误,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可以批准承包人延长工期,但不会给予费用补偿;(3)如果是属于发包人的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或延误,则承包人除应得到工期补偿外,还应得到费用补偿;(4)如果是根据网络计划(网络图)处理此类索赔,则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但如果其延误时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承包人只能得到费用补偿。以上这些原因要求延长工期,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反之亦然。    2、加速索赔。通常情况下是因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将施工进度加快,从而使工期缩短,使承包人在财力、物力、人力上都产生额外开支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3、变更索赔。因发包人指令,改变施工顺序、修改设计、增加附加工程、减少或增加工作量等,使费用成本增加且工期延长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起施工索赔。    4、终止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等使工程被迫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因此受到经济损失时,可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索赔要求。    5、不可抗力事件索赔。所谓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几种情况:无法控制的、合同签定前无法进行合理防备的、在事件发生后无法合理克服或避免的、主要归因不在他方的,导致承包人产生损失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6、其他索赔。包括因政策法令变化、物价变化、汇率变化、货币贬值等而引发的索赔行为。    (三)前提条件    施工索赔的合理性与成立与否,与之三个前提条件紧密相关,也就是说在发生施工索赔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 承包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与程序范围内,将索赔报告与索赔意向提交于发包人。    2、 导致工期损失或费用增加的原因,在合同约定内容里不属于承包人的风险责任或行为责任。    3、 参照合同内容,发生的事件已经导致承包人在工程上受到直接工期损失或是已经产生额外支出。    (四)注意事项    1、总述。应在施工索赔文件中对索赔事项产生的过程与日期、承包人为此项索赔事件付出的额外支出与努力以及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进行概要论述。    2、论证。论证部分在整个索赔报告中有着关键的作用,论证的目的就是阐明索赔权的归属,决定了此项索赔能否实现。    3、索赔计算。这部分是承包人根据自身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已经产生的工期损失或是额外支出的具体款项。    4、证据。承包人所引用的各个证据的可信程度与效力应予以重视,对于关键性的证据资料应附加确认件或以文字说明作为补充。    二、建筑工程施工索赔实例分析(一)    (一)工程概况    某工程项目主体建筑物的长、宽、高分别为168米、48米与24米,总面积48400平方米,属全地下室、五层框架结构,地下室底板厚度为400毫米,基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为C35,框架板、梁、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则为C30,板的厚度范围在120至150毫米范围内。该工程施工期间以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依据,选择的是土钉墙基坑围护式结构,靠近市政管网的部分以120根直径为1000*12000毫米的水泥搅拌桩为主,共计1320立方米。建筑基坑的排水方式则为轻型井点降水方式,并以加气混凝土的砌块作为内外墙,屋面分项利用3毫米的APP防水材料,门窗位置则使用铝合金A80系列。    (二)施工索赔事件分析    2004年8月该工程正式开工,在土方开挖的过程中,发生了两项事件导致工期产生较长时间的拖延。首先是在开挖过程中出现在地质勘探时并没有被探明的孤石,后期在孤石排除时,工期被拖延。二是在开挖时,遭遇季节性大雨、特大暴雨达数十天之久,导致山洪爆发,使已施工的基础、现场施工用房、管网、临时道路等设施塌陷,现场施工材料与施工设备有部分被损坏,承包人受伤的施工人员有数人。在雨停后,承包人又花费了许多工时用以恢复施工条件与清理施工现场。   该工程于2005年6月结构封顶完成,又因发包人未确定该工程使用用途,造成设计方案待修改,迫使工程项目缓建,在这期间,发包人数次向承包人口头通知停工,但要求承包人仍在现场待命,不得撤出,表示随时可能恢复施工。然而最终因设计方案通不过而导致工程停工时间长达3个月,共计90天停工天数。    (三)索赔款项计算    1、因孤石处理而产生的施工索赔。属于有经验的承包人在事先无法对其进行有效预估的地质条件出现的改变,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同时应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费用补偿与工期顺延。    2、因天气条件出现变化而产生的施工索赔。季节性大雨属于有经验的承包人在事先能够被合理预估的因素,故承包人应在合同制定的工期内有所考虑,因此此项事件承包人所损失的费用与时间得不到索赔依据支持。而针对引发山洪的特大暴雨事件,则属于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事先预估的因素,索赔标准应以不可抗力事件为准。塌陷的施工基础、施工用房、管网与现场临时道路以及损坏的施工材料,再加上承包人进行的施工现场清理与条件恢复等损失应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而施工人员受伤、施工设备受损并由此而产生的设备闲置、人员窝工等损失则应是承包人负责承担,另外该工程工期也不得不延后。    3、因发包人停工要求,而使承包人在停工期间受到的相应损失,这些损失必须经过承包人、发包人与审计部门协商认可后,得出解决方案:    首先是人工补偿。由于承包人管理人员应发包人要求仍然在现场随时等待开工指令,因此实际到手的人工费用补偿应是60元/天*90/天*10人,共计54000元    其次是水电费与房租。在工程停工期间水电费与房租应按照现场实际情况为基础,按实际的付款凭证单进行计算,其中水电费为10860元,房租费用则是15000元,共25860元。    三是停工期间脚手架的费用。脚手架钢扣费用,为13500元,钢管费用为27000元,共计40500元。    合计三项费用的总数为120360元。    结 语: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是一项繁琐的工作,期间会因各种因素影响而导致工程停工、窝工等问题,导致工期、费用索赔很普遍。    因此,承包人应首先做好索赔资料收集准备工作:1)工地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等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以便查找。4)做好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包人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和口头指示分类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货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账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定的财务决算表。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的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账单(工程付款单)等,均需归类保存入档。以上九项资料是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承包人必须保管好;否则,索赔无依据,一切都是空谈。其次,要求索赔人员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施工技术以及合同协议,同时具有较高的索赔理念及能力,主动创造索赔机遇。再次,就是处理好同发包人与监理的关系,要注意谈判的技巧,这是索赔谈判成功的重要因素。    索赔工作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应重视索赔,知道索赔、善于索赔。必须做到理由充分、证据确凿、按时签证、讲究技巧,并把索赔工作贯穿于整过施工过程中。同时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参考文献    [1] 洪五一.工程项目索赔实例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3)    [2] 张红荣.浅谈窝空,停工,赶工索赔方式方法探讨.[J].青年文学家.2011(16)    [3] 单正英,朱陆明.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延期开工的施工索赔实例.[J].现代经济信息.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