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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施工索赔与合同管理
【摘要】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索赔经常发生,而且索赔额很大。承包商要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必须有索赔意识。  【关键词】施工索赔;承包商;合同管理    1. 引言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法规,建立市场经济运行秩序。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将逐渐与国际接轨,逐渐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现在我国建设投资已呈多元化,国内的外资项目已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推行建设监理制度,采用FIDIC合同条例,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这是发展趋势。目前建筑市场又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更加激烈。许多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尤为艰难,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在缴烈竞争中企业将优胜劣汰,不可避免将有一些企业倒闭、缩减、重构成被兼并,这对每个企业都是挑战,是一股强大的压力,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工程中双方整体管理水平就不平衡,承包商就会处于被动地位。    (2)虽然我国建筑企业已面向国际市场,参加国际竞争。但合同管理和索赔依然是我国国际承包工程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所以我国的建筑企业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没有高水平的合同和索赔管理是不行的。而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是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因为要取得高的效益,不仅要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圆满地履行合同,还要运用索赔武器保护自己,避免或追回损失。    (3)近年来我国进行了多次合同管理和索赔的师资培训,并在许多地方举办专题讲座,可以说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已受到各方面重视,逐步推广开来。但总的说来,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低与索赔意识薄弱仍是我国建筑企业的普遍现象。承包商的索赔,是最细致、最复杂,也是最困难的工作,本文主要以它作为论述对象。    2. 施工索赔的作用    2.1“索赔”一词已越来越为人们所熟悉。索赔指在经济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但在承包工程中,对承包商来说,索赔的范围更为广泛,一般只要不是承包商自身责任,而由于外界干扰造成工程延长和成本增加,都有可能提出索赔。理论上讲,索赔应该是双向的。业主向承包商也可能有索赔要求。但业主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业主可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没收履约保函、扣保留金等实现对承包商的索赔,而最常见、最具有代表性、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也称为施工索赔。通常将它作为索赔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对象。在承包工程中,索赔要求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合同工期的延长,另一个是费用补偿。    2.2在国内国际承包工程中,索赔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对承包商而言,有很重要的作用,表现为:(1)保证合同的实施。工程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索赔是合同具备约束力的具体体现。任何一方未履行责任,损害对方权益,都应承担相应的补偿。如果没有关于索赔的一些规定,合同责任就不能很好的体现,换言之,合同本身就不是完整而规范的。(2)保护受损者的权益。目前,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索赔已成为许多承包商的经营策略之一。“赚钱靠索赔”,是许多承包商的经验谈,由于国际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为取得工程,只能压低报价,以低价中标。而业主为节约投资,千方百计与承包商讨价还价,通过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些苛刻要求,使承包商处于不利地位,所以合同条件苛刻、合同价格低,价格中包括的利润减少,是目前国际承包工程的普遍现象,而承包商主要对策之一是通过工程过程中的索赔,减少或转移工程风险,保护自己,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如果承包商不注重索赔,不熟悉索赔业务,不仅会失去索赔机会,经济受到损失,而且会有许多纠缠不清的烦恼,损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如果承包商精通索赔业务能进行有效的索赔,在工程过程中加强索赔管理,用索赔和反索赔来弥补或减少损失,就可以减少或转移工程风险,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3. 施工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要使承包工程有经济效益,必须重视索赔;要取得索赔的成功,必须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这两者是直接联系的。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就是针对不符合或违反合同条文作为最终判定的标准。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继续,是解决双方合同争执的独特方法。    3.1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索赔在合同上进行,并以合同条文作为理由和根据,索赔的成败、索赔额的大小及解决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合同有利,则承包商在工程中处于有利地位,无论进行索赔还是反索赔都能得心应手,有理有利。合同不利,如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条款太多,风险大,合同中没有索赔条款,或索赔权受到严格的限制,则形成了承包商的不利地位和败势,往往只能被动挨打,对损失防不胜防。这里的损失已产生于合同签订过程中,而合同执行过程中利用索赔进行补救的余地已经很小。这常常连一些索赔专家和法律专家也无能为力。所以为了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而作出的各种努力是最有效的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投标、议价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应仔细研究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政策、规定及合同条件,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义务、付款、工程变更、违约及罚款、业主风险、索赔时限和争端解决等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    3.2在合同分析、合同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 在合同签订和实施前,通过对合同的审查和分析可以预测和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在其中,应对合同变更,价格补偿,工期索赔的条件、可能性、程序等条款予以特别注意和研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监督和跟踪,保证承包商全面执行合同,不违约。并且监督和跟踪对方合同完成情况,发现在合同实施中有不符合或有争议的问题,立即作进一步的分析,进行索赔处理。    3.3合同变更直接作为索赔事件 业主的变更指令,合同双方对新的特殊问题的协议,会议纪要、修正案等引起合同变更。合同管理者不仅要落实这些变更,调整合同实施计划,修改原合同规定的责权利关系,而且要进一步分析合同变更造成的影响。合同变更如果引起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就可能导致索赔。   3.4合同管理提供索赔所需要的证据。    在国际工程中,索赔已被看作一项正常的合同管理业务,索赔实质上又是对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的重新分配和定义的要求。它的解决结果也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4. 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还是薄弱环节。一是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工程项目完工后补签合同,还有工程项目干脆不签合同。二是签约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如发包方往往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签约一方也不采取索赔措施,或者说签约方根本不敢索赔,上述的一些情况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在我国要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索赔机制,有待于法律的健全和市场运行的规范化。但它们是居于同一客体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严格的合同管理和索赔不仅是建筑市场法制化、规范的具体体现,而且是它们的内容之一。目前仍有必要对各层次的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    本人通过大量调查研究,深切地感到施工企业要提高承包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必须提高合同管理和索赔水平,具体地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4.1转变观念,增强合同和索赔意识。我国在国际工程中的计多重大失误都是由于不重视合同和索赔造成的,特别是刚进入国际承包场的经营管理者。由于我国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提到议事日程上,许多施工企业对它们还十分陌生,所以对施工企业(无论是国内工程或国际工程)首先应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的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和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4.2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学习和研究国外的经验。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估价(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各方面,专业性很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机构从事这项工作。    4.3重构工程项目系统,建立更为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具体定义合同管理的地位、职能、工作流程、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    4.4全面研究国际上先进的承包企业的合同管理的索赔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合同管理有一套国际通用的做法和程序,目前可以研究FIDIC合同条例,研究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方法、程序、研究国际工程合同和索赔案例三方面入手,对国际惯例进行系统剖析。    4.5培养我国的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专家。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和索赔是高智力的、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的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保证我国的国际承包业有大的发展,有更高的效益,就必须有一批从事具体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的专家。    4.6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方面的理论研究和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合同和索赔问题涉及面广、处理起来复杂,现在仍处于经验型管理状况,即绝大多数的合同和索赔者主要凭借自身经历和第一手经验开展工作,而能上升为理论的东西不多。工程案例、经验和经在无疑极其重要,但是如果没有一定的基本理论,没有自身的知识结构体系,则难以真正形成一门学科,也很难进行系统的科学的教育和培训。    合同管理中有许多繁琐的工作,人工处理耗时费劲。加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充分利用计算机,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让合同管理者腾出更多时间考虑更重要的事。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在现代承包工程中,索赔经常发生,而且索赔额很大。合同状态的变化在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中都不可避免,所以索赔也不可避免,承包商要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必须有索赔意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参考文献    [1]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知识 王兆俊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年.    [2]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汪小金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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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索赔经常发生,而且索赔额很大。承包商要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必须有索赔意识。  【关键词】施工索赔;承包商;合同管理    1. 引言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市场经济法规,建立市场经济运行秩序。随着进一步改革开放,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将逐渐与国际接轨,逐渐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现在我国建设投资已呈多元化,国内的外资项目已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推行建设监理制度,采用FIDIC合同条例,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这是发展趋势。目前建筑市场又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更加激烈。许多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尤为艰难,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在缴烈竞争中企业将优胜劣汰,不可避免将有一些企业倒闭、缩减、重构成被兼并,这对每个企业都是挑战,是一股强大的压力,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工程中双方整体管理水平就不平衡,承包商就会处于被动地位。    (2)虽然我国建筑企业已面向国际市场,参加国际竞争。但合同管理和索赔依然是我国国际承包工程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所以我国的建筑企业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没有高水平的合同和索赔管理是不行的。而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是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因为要取得高的效益,不仅要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圆满地履行合同,还要运用索赔武器保护自己,避免或追回损失。    (3)近年来我国进行了多次合同管理和索赔的师资培训,并在许多地方举办专题讲座,可以说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已受到各方面重视,逐步推广开来。但总的说来,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水平低与索赔意识薄弱仍是我国建筑企业的普遍现象。承包商的索赔,是最细致、最复杂,也是最困难的工作,本文主要以它作为论述对象。    2. 施工索赔的作用    2.1“索赔”一词已越来越为人们所熟悉。索赔指在经济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但在承包工程中,对承包商来说,索赔的范围更为广泛,一般只要不是承包商自身责任,而由于外界干扰造成工程延长和成本增加,都有可能提出索赔。理论上讲,索赔应该是双向的。业主向承包商也可能有索赔要求。但业主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业主可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没收履约保函、扣保留金等实现对承包商的索赔,而最常见、最具有代表性、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也称为施工索赔。通常将它作为索赔管理的重点和主要对象。在承包工程中,索赔要求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合同工期的延长,另一个是费用补偿。    2.2在国内国际承包工程中,索赔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对承包商而言,有很重要的作用,表现为:(1)保证合同的实施。工程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索赔是合同具备约束力的具体体现。任何一方未履行责任,损害对方权益,都应承担相应的补偿。如果没有关于索赔的一些规定,合同责任就不能很好的体现,换言之,合同本身就不是完整而规范的。(2)保护受损者的权益。目前,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索赔已成为许多承包商的经营策略之一。“赚钱靠索赔”,是许多承包商的经验谈,由于国际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为取得工程,只能压低报价,以低价中标。而业主为节约投资,千方百计与承包商讨价还价,通过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些苛刻要求,使承包商处于不利地位,所以合同条件苛刻、合同价格低,价格中包括的利润减少,是目前国际承包工程的普遍现象,而承包商主要对策之一是通过工程过程中的索赔,减少或转移工程风险,保护自己,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如果承包商不注重索赔,不熟悉索赔业务,不仅会失去索赔机会,经济受到损失,而且会有许多纠缠不清的烦恼,损失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如果承包商精通索赔业务能进行有效的索赔,在工程过程中加强索赔管理,用索赔和反索赔来弥补或减少损失,就可以减少或转移工程风险,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3. 施工索赔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要使承包工程有经济效益,必须重视索赔;要取得索赔的成功,必须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这两者是直接联系的。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就是针对不符合或违反合同条文作为最终判定的标准。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继续,是解决双方合同争执的独特方法。    3.1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是索赔成功的前提。索赔在合同上进行,并以合同条文作为理由和根据,索赔的成败、索赔额的大小及解决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合同有利,则承包商在工程中处于有利地位,无论进行索赔还是反索赔都能得心应手,有理有利。合同不利,如责权利不平衡条款,单方面约束条款太多,风险大,合同中没有索赔条款,或索赔权受到严格的限制,则形成了承包商的不利地位和败势,往往只能被动挨打,对损失防不胜防。这里的损失已产生于合同签订过程中,而合同执行过程中利用索赔进行补救的余地已经很小。这常常连一些索赔专家和法律专家也无能为力。所以为了签订一个有利的合同而作出的各种努力是最有效的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投标、议价和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应仔细研究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政策、规定及合同条件,特别是关于合同范围、义务、付款、工程变更、违约及罚款、业主风险、索赔时限和争端解决等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    3.2在合同分析、合同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 在合同签订和实施前,通过对合同的审查和分析可以预测和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在其中,应对合同变更,价格补偿,工期索赔的条件、可能性、程序等条款予以特别注意和研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监督和跟踪,保证承包商全面执行合同,不违约。并且监督和跟踪对方合同完成情况,发现在合同实施中有不符合或有争议的问题,立即作进一步的分析,进行索赔处理。    3.3合同变更直接作为索赔事件 业主的变更指令,合同双方对新的特殊问题的协议,会议纪要、修正案等引起合同变更。合同管理者不仅要落实这些变更,调整合同实施计划,修改原合同规定的责权利关系,而且要进一步分析合同变更造成的影响。合同变更如果引起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就可能导致索赔。   3.4合同管理提供索赔所需要的证据。    在国际工程中,索赔已被看作一项正常的合同管理业务,索赔实质上又是对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的重新分配和定义的要求。它的解决结果也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4. 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还是薄弱环节。一是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工程项目完工后补签合同,还有工程项目干脆不签合同。二是签约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如发包方往往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而签约一方也不采取索赔措施,或者说签约方根本不敢索赔,上述的一些情况造成合同管理困难,在我国要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索赔机制,有待于法律的健全和市场运行的规范化。但它们是居于同一客体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严格的合同管理和索赔不仅是建筑市场法制化、规范的具体体现,而且是它们的内容之一。目前仍有必要对各层次的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赔的宣传、培训和教育。    本人通过大量调查研究,深切地感到施工企业要提高承包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必须提高合同管理和索赔水平,具体地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4.1转变观念,增强合同和索赔意识。我国在国际工程中的计多重大失误都是由于不重视合同和索赔造成的,特别是刚进入国际承包场的经营管理者。由于我国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赔尚未提到议事日程上,许多施工企业对它们还十分陌生,所以对施工企业(无论是国内工程或国际工程)首先应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的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和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    4.2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学习和研究国外的经验。由于合同管理和索赔涉及经营、估价(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各方面,专业性很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机构从事这项工作。    4.3重构工程项目系统,建立更为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具体定义合同管理的地位、职能、工作流程、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    4.4全面研究国际上先进的承包企业的合同管理的索赔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合同管理有一套国际通用的做法和程序,目前可以研究FIDIC合同条例,研究国际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方法、程序、研究国际工程合同和索赔案例三方面入手,对国际惯例进行系统剖析。    4.5培养我国的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专家。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和索赔是高智力的、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的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保证我国的国际承包业有大的发展,有更高的效益,就必须有一批从事具体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的专家。    4.6加强合同管理和索赔方面的理论研究和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合同和索赔问题涉及面广、处理起来复杂,现在仍处于经验型管理状况,即绝大多数的合同和索赔者主要凭借自身经历和第一手经验开展工作,而能上升为理论的东西不多。工程案例、经验和经在无疑极其重要,但是如果没有一定的基本理论,没有自身的知识结构体系,则难以真正形成一门学科,也很难进行系统的科学的教育和培训。    合同管理中有许多繁琐的工作,人工处理耗时费劲。加强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充分利用计算机,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让合同管理者腾出更多时间考虑更重要的事。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在现代承包工程中,索赔经常发生,而且索赔额很大。合同状态的变化在任何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中都不可避免,所以索赔也不可避免,承包商要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必须有索赔意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参考文献    [1]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知识 王兆俊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年.    [2]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汪小金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