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资讯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变更索赔技巧探析
摘要: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周期比较长,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门类复杂、且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变化对其影响较大。工程实际情况和项目招标文件所述往往大不相不同。因主观(工程量的变更、进度的变更、质量标准的变化)、客观(自然、社会)事件影响,施工中总会发生超预算费用,变更索赔是施工方维权重要手段。  关键词:水利水电;施工合同;变更索赔;技巧    引言    水利水电工程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决定了合同管理中出现变更索赔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且这些风险可能存在于工程施工的任何环节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事项存在种种困难,任一环节没有做好都有可能导致经济利益受损,因此,为了避免这种风险,要在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做好筹划工作,采取各种合理、有效的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将变更索赔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一、变更和索赔概述    1、变更的一般概念    变更是指在施工合同成立后,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中的有关工作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从而形成一个新的要约和承诺。变更不是对合同进行实质性的改变,而是根据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这一独立的国际组织所编纂的合同条件产生。根据该机构编纂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及合同范本的规定内容,合同变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增加或减少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改变工程性质、尺寸和位置,变更施工顺序或顺延施工时间,进行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工程等。    2、索赔的一般概念    索赔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一方因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从而使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由受损害的一方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3、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变更和索赔往往同时发生。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事件或突发情况,所以对于事件的性质就很难界定。在许多情况下,都无法确定一种事件属于变更的范畴还是索赔的范畴,例如,因为设计图纸的变化而使得工程量增加,必然会影响到合同规定的原有工期,由此就会产生承包方向另一方当事人就工期变更而产生的索赔事件。    二、变更和索赔的原因分析    变更和索赔的产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想要探索变更和索赔产生的原因,就要从这两种事件的种类出发。    1、变更的种类    变更的种类有很多,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点:①因为设计图纸的修改而使得工程量减少或增加;②改变技术要求;③监理或业主要求变更施工顺序;④监理或业主要求将合同以外的项目列入合同事项:⑤现场施工环境与招标文书中的描述不一样,导致施工项目的变更等。    2、索赔的种类    索赔的种类大致上可分为以下几种:①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项目等的改变而引起的索赔;②发包方或业主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或义务;③因为施工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缺陷;④各分段工程项目之间的施工干扰。    三、水利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的难点    1、合同变更索赔范围标准很难清楚界定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标准(建筑物位置、尺寸、材料、质量等级、验检方式)变化,监理、业主指令变化,自然(恶劣气候、地震、洪水……)或社会(法律、技规、工资、材料价格…)变化,都可能导致变更索赔的发生。上述变化在什么程度上可能对施工造成实质性影响,这些影响如何在业主与施工方之间分担,分担的理由依据是什么,标准如何量化?这些问题,在每个项目上,都得结合项目诸多实情进行处理,并无整齐划一的标准,是变更索赔主体间争议最多人处。    2、工程中对证据收集困难    在工程变更索赔项目中,其涉及到业主的利益,并且这也是合同之外的费用,要想能够使业主立项审批,那么必须要拿出充足的证据,证据中,双方或多方确认过的证据最重要。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变更索赔的项目立项,一般要有设计变更的通知、会议纪要、业主或监理指令、现场签证等书面文件,施工单位还应及时将相关事件及其影响、本方诉求上报到监理单位并得到复以,除此之外,可能还需监理单位工程量或质量验收签证、但签证的测量数据等资料作为依据,这些来自对方或第三方或双方确认的证据效力明显比单方证据强,是变更索赔的主要证据。在对变更索赔项目文件整理组织过程中,应尽可能将这些资料制备齐全,并且要求每一项的资料文字叙述内容完整并有监理或设计、业主单位认可,资料之间逻辑完整,互相映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因此,相比可后期收集的单方证据,上面所述证据在收集时一定要注意及时性和完整性,除及时取得各种书面文件外,现场实时的录音、录相资料在现代技术条件下应得到重视。    四、水利水电工程中针对施工合同的的变更索赔技巧    1、深入掌握施工合同以实现变更索赔    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目前大多以示范文本为基础订立施工合同,在此基础上由施工方和业主方协商对一些条款加以修改。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方往往会修改变更索赔的相关条款,以尽可能避免承担变更索赔责任,逃避索赔相关费用。因此,施工方的合同负责人员应对施工合同进行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以保证在合同的签订阶段就能发现变更索赔的相关漏洞。为此,合同签订的负责人不仅要拥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施工知识,还要具有灵活、严谨的思维,这样才能避免合同漏洞引发的索赔问题。    2、全程监控施工过程以实现变更索赔    水利水电工程的变更索赔需要收集证据,而收集证据的过程有很强的动态性,这种动态性受工程本身复杂性和连续性的影响很大,因此,为了保证变更索赔能够顺利进行,有将变更索赔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必要。具体来说,在进行过程控制时,要严格监控产生工程变更的环节,及时反馈给变更索赔的负责人员,令其及时收集索赔证据。在理想的情况下,这种证据收集工作应先于工程变更进行,最迟也要保证与施工变更同步进行,滞后现象要尽量避免。    3、加强各个部门交流以实现变更索赔    水利水电工程具有很强的官方色彩,其项目业主通常是政府。不同于普通工程的业主,政府和施工方在交流上灵活性较差,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受体制的束缚较大,各方面的权责规定较为严格,施工方的变更索赔交涉往往要与多个部门进行联系,如果事先没有准备,很可能出现交流混乱。另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往往不会直接与施工方进行交涉,而是委托开发公司处理相关事宜,但在变更索赔事项上,有时开发公司本身并没有决定权,还要再请求政府的审批,这就造成了程序冗杂和交流不畅。因此,施工方的变更索赔人员要注意与各个相关部门加强交流,熟悉政府的运作机制,摆正心态,避免交流不畅导致的纠纷。    4、设置专职索赔机构以实现变更索赔    水利水电工程往往是长期工程,兼之索赔工作具有复杂性、动态性,只靠临时调配人员很难保证长期的变更索赔需求,因此,有必要设置专职索赔机构,专门负责变更索赔的相关事宜。该机构应具有多元协调性,对内积极与工程管理部门、监控部门、商务部门合作,保证变更索赔的相关资料能迅速反馈到自己手中得到处理,对外加强与政府部门、监理单位的交流,提高变更索赔的效率,以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结束语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在变更索赔的过程中必须要注重细节,科学有效的对变更索赔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施工单位权益。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参考文献    [1]王卫华,张志鹏,冯宇,黄宁,蹇洪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变更索赔技巧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13,12(24):110-115    [2]陈霖,余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与索赔[J].人民长江.2007,12(24):163-166
  • tag标签:
  • 最热文章: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专题 [汉威科技]中国工程院院士俞梦孙 工程量计价模式比较与分析 谈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概预算中的作 浅谈与外资企业的施工索赔办法 电力工程分包风险及应对分析 房屋建筑装饰工程造价影响因素及 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控制策略探索研 施工企业工程成本核算与控制研究 园林企业工程成本控制
  • 最新文章:中恒信每周培训——国标清单编制 中恒信热烈庆祝党建99周年 每周培训——结算审核中的注意事 中恒信组织观看二级造价工程师执 每周培训——政府咨询重点及工作 热烈欢迎市北区洛阳路街道办领导 聊城市民安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造价 热烈欢迎郑州地铁集团领导莅临指 汇编培训——安装部 中恒信参与崂山区建筑施工领域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变更索赔技巧探析

    摘要: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周期比较长,所涉及的专业技术门类复杂、且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变化对其影响较大。工程实际情况和项目招标文件所述往往大不相不同。因主观(工程量的变更、进度的变更、质量标准的变化)、客观(自然、社会)事件影响,施工中总会发生超预算费用,变更索赔是施工方维权重要手段。  关键词:水利水电;施工合同;变更索赔;技巧    引言    水利水电工程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决定了合同管理中出现变更索赔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且这些风险可能存在于工程施工的任何环节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事项存在种种困难,任一环节没有做好都有可能导致经济利益受损,因此,为了避免这种风险,要在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做好筹划工作,采取各种合理、有效的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将变更索赔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一、变更和索赔概述    1、变更的一般概念    变更是指在施工合同成立后,在原有合同的基础上,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中的有关工作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从而形成一个新的要约和承诺。变更不是对合同进行实质性的改变,而是根据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这一独立的国际组织所编纂的合同条件产生。根据该机构编纂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及合同范本的规定内容,合同变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增加或减少合同规定的工程量,改变工程性质、尺寸和位置,变更施工顺序或顺延施工时间,进行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工程等。    2、索赔的一般概念    索赔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一方因为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从而使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由受损害的一方向责任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    3、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变更和索赔往往同时发生。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事件或突发情况,所以对于事件的性质就很难界定。在许多情况下,都无法确定一种事件属于变更的范畴还是索赔的范畴,例如,因为设计图纸的变化而使得工程量增加,必然会影响到合同规定的原有工期,由此就会产生承包方向另一方当事人就工期变更而产生的索赔事件。    二、变更和索赔的原因分析    变更和索赔的产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想要探索变更和索赔产生的原因,就要从这两种事件的种类出发。    1、变更的种类    变更的种类有很多,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点:①因为设计图纸的修改而使得工程量减少或增加;②改变技术要求;③监理或业主要求变更施工顺序;④监理或业主要求将合同以外的项目列入合同事项:⑤现场施工环境与招标文书中的描述不一样,导致施工项目的变更等。    2、索赔的种类    索赔的种类大致上可分为以下几种:①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项目等的改变而引起的索赔;②发包方或业主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或义务;③因为施工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缺陷;④各分段工程项目之间的施工干扰。    三、水利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变更索赔的难点    1、合同变更索赔范围标准很难清楚界定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设计标准(建筑物位置、尺寸、材料、质量等级、验检方式)变化,监理、业主指令变化,自然(恶劣气候、地震、洪水……)或社会(法律、技规、工资、材料价格…)变化,都可能导致变更索赔的发生。上述变化在什么程度上可能对施工造成实质性影响,这些影响如何在业主与施工方之间分担,分担的理由依据是什么,标准如何量化?这些问题,在每个项目上,都得结合项目诸多实情进行处理,并无整齐划一的标准,是变更索赔主体间争议最多人处。    2、工程中对证据收集困难    在工程变更索赔项目中,其涉及到业主的利益,并且这也是合同之外的费用,要想能够使业主立项审批,那么必须要拿出充足的证据,证据中,双方或多方确认过的证据最重要。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变更索赔的项目立项,一般要有设计变更的通知、会议纪要、业主或监理指令、现场签证等书面文件,施工单位还应及时将相关事件及其影响、本方诉求上报到监理单位并得到复以,除此之外,可能还需监理单位工程量或质量验收签证、但签证的测量数据等资料作为依据,这些来自对方或第三方或双方确认的证据效力明显比单方证据强,是变更索赔的主要证据。在对变更索赔项目文件整理组织过程中,应尽可能将这些资料制备齐全,并且要求每一项的资料文字叙述内容完整并有监理或设计、业主单位认可,资料之间逻辑完整,互相映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因此,相比可后期收集的单方证据,上面所述证据在收集时一定要注意及时性和完整性,除及时取得各种书面文件外,现场实时的录音、录相资料在现代技术条件下应得到重视。    四、水利水电工程中针对施工合同的的变更索赔技巧    1、深入掌握施工合同以实现变更索赔    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目前大多以示范文本为基础订立施工合同,在此基础上由施工方和业主方协商对一些条款加以修改。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方往往会修改变更索赔的相关条款,以尽可能避免承担变更索赔责任,逃避索赔相关费用。因此,施工方的合同负责人员应对施工合同进行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以保证在合同的签订阶段就能发现变更索赔的相关漏洞。为此,合同签订的负责人不仅要拥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和施工知识,还要具有灵活、严谨的思维,这样才能避免合同漏洞引发的索赔问题。    2、全程监控施工过程以实现变更索赔    水利水电工程的变更索赔需要收集证据,而收集证据的过程有很强的动态性,这种动态性受工程本身复杂性和连续性的影响很大,因此,为了保证变更索赔能够顺利进行,有将变更索赔与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必要。具体来说,在进行过程控制时,要严格监控产生工程变更的环节,及时反馈给变更索赔的负责人员,令其及时收集索赔证据。在理想的情况下,这种证据收集工作应先于工程变更进行,最迟也要保证与施工变更同步进行,滞后现象要尽量避免。    3、加强各个部门交流以实现变更索赔    水利水电工程具有很强的官方色彩,其项目业主通常是政府。不同于普通工程的业主,政府和施工方在交流上灵活性较差,这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受体制的束缚较大,各方面的权责规定较为严格,施工方的变更索赔交涉往往要与多个部门进行联系,如果事先没有准备,很可能出现交流混乱。另一方面是因为政府往往不会直接与施工方进行交涉,而是委托开发公司处理相关事宜,但在变更索赔事项上,有时开发公司本身并没有决定权,还要再请求政府的审批,这就造成了程序冗杂和交流不畅。因此,施工方的变更索赔人员要注意与各个相关部门加强交流,熟悉政府的运作机制,摆正心态,避免交流不畅导致的纠纷。    4、设置专职索赔机构以实现变更索赔    水利水电工程往往是长期工程,兼之索赔工作具有复杂性、动态性,只靠临时调配人员很难保证长期的变更索赔需求,因此,有必要设置专职索赔机构,专门负责变更索赔的相关事宜。该机构应具有多元协调性,对内积极与工程管理部门、监控部门、商务部门合作,保证变更索赔的相关资料能迅速反馈到自己手中得到处理,对外加强与政府部门、监理单位的交流,提高变更索赔的效率,以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结束语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出现变更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在变更索赔的过程中必须要注重细节,科学有效的对变更索赔事件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施工单位权益。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文章由中恒信青岛工程造价公司整理 参考文献    [1]王卫华,张志鹏,冯宇,黄宁,蹇洪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变更索赔技巧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13,12(24):110-115    [2]陈霖,余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与索赔[J].人民长江.2007,12(24):163-166